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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侍奉的牧师要做的事太多,除了一周接一周认真预备新鲜的讲道和查经,抽许多小时时间进行辅导,为培养良好关系进行牧养,认真和耗费心思(也耗费时间!)传福音,以身作则训练下一代人接班,还有行政和督理不断的要求,更不用提养育自己灵魂的工作,还有日常众多的家庭优先要务,包括照顾年老的父母和宝贝的孙子孙女,一位患病的配偶(或者这些责任任何的排列组合),而一些人要面对与年龄增长成反比的精力衰退。
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安排宝贵的时间阅读宗教改革方面的作品呢?人通常认为,那是差不多500年前发起的一场运动。没错,改教家们生活在一个快速变革的年代,但他们当中有多少人要认真思考后现代认识论、变性运动和新的(不)宽容这些问题呢?如果我们要向前人学习,选择更接近我们年代的人向他们学习,这岂不是有智慧吗?不一定。
根据定义,牧师的工作和全科医生很像。他在诸如通离婚和再婚、宣教历史、文化评论或教会历史的特定时期等方面不是专家。但是,大多数牧师必须在所有这些领域有足够的入门知识,以便可以劝诫他周围的人将神的话语应用在这些领域。而这意味着他有义务每年拿出一部分时间来扩展自己的阅读领域。其中一个领域是历史神学。精挑细选的历史文献使我们接触到不同的时代和文化,扩大我们的视野,并使我们能够看到其他时代和地方的基督徒是如何思考圣经所说的内容以及如何将福音应用于生活的所有层面。要不断阅读。
第二,更具体来说,越了解历史神学,就越能成就奇妙的事,摧毁这种认为有洞见和严谨的解经始于十九或二十世纪的幻觉。500年前,或1500年前所写的一切,并不都全然令人钦佩,值得再读,就如今天所写的一切,并不都全然令人钦佩,值得再读一样。但这样的阅读历史是唯一有效的解药,对抗某一家神学院的这种可悲态度(为保护有罪方,姑且不揭露学院名),它长久以来论证说,它的学生只需要学习好的解经和负责任的释经:他们不需要学习其他人的看法,因为他们掌握了解经和释经,就能动手开工,完全靠自己形成忠于圣经的神学。以为释经和解经是中性,价值中立的学科,这是何等幼稚的想法!现实就是,如果我们要在丰富、细微差别、洞察力、自我纠正和忠于福音方面有长进,就需要聆听其他既是我们自己的年代,也是过往的牧师-神学家说过的话。
但是为什么要特别聚焦宗教改革?虽然宗教改革是由赎罪券的问题引发,但关于赎罪券的辩论很快就直接或间接引发更深的探究争辩,关乎启示的权威和所在(我们是否应当抓住一种在表面上看是交给教会的、同时认信圣经与传统的认识积累,还是唯独圣经?)、炼狱、赦罪的权柄、功德库、教会的性质和所在、神甫/长老的权威、圣礼的性质和作用、圣徒、称义、成圣、新生的性质、罪奴役人的权势,还有更多更多。
在今天的神学研究当中,这一切仍是中心问题。就连与从前赎罪券相关的大赦这问题仍然重要:教皇本笃十六世和教皇方济各都已经向人发出在某种处境之下绝对的特别大赦(虽然比台彻尔采纳的架构更谨慎)。而且,查考宗教改革特别有益,有助回应某些人的主张,他们认为,保存在最早期普世教会信条当中的所谓“伟大传统”,一成不变足以成为普世教会合一的基础,仿佛在第四世纪之后,人就再也没有发明出其他异端。在这方面,研究宗教改革,有助于形成一点点的历史现实主义。
除了源自于唯独圣经的宗教改革释经特色,改教家们还努力形成一种严谨的释经,排除了中世纪形成的那让人捉摸不透的四重释经法。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过分单纯按字面意思解经,不能欣赏不同的文学体裁,微妙的比喻,以及其他充满象征的修辞法;而是意味着他们努力让圣经照其本身说话,不容许把外在的方法强加在经文之上,成为经文以外的坐标,以此担保得出“正确”答案。这部分是与他们对圣经明晰性(claritas Scripturae)的理解联系在一起的。
罗马天主教的灵命理论,通常把普通的天主教徒生活,和真正深入委身的天主教徒的属灵生活区分开来。这几乎可以说是“高等生活”神学的天主教版本。据说这带来与神奥秘的联系,特征是有异乎寻常的灵命实践和操练。我已通读了例如诺里奇的茱莉安(Julian of Norwich)这样的人的作品,发现当中有大量的主观神秘主义,实际上并不是扎根于圣经或福音。对我的生活而言,我无法想象彼得或保罗推荐进入修道院过隐世生活,以此获得更强的灵命;当某些苦修主义的做法成为灵命方面规范的进路,却得不到使徒教训的支持,这样的事情总是有危险。
我们这一代人厌倦了仅仅从头脑方面来看基督教信仰,就被后教父时期和中世纪的灵修模式吸引。那么掉头来读改教家们让人热心的著作,重新发现牢牢扎根在圣经之上对神和神的义的追求,这就何等让人如释重负。这就是马丁路德给他理发师的信仍然是经典的原因:他充满对一般基督徒敬虔的福音应用,树立起一种并非专供选民精英,而是给在基督里所有弟兄姊妹的灵命观念。类似的情况,就是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卷三开篇的几章,提供了更深邃的反思,论述真灵命,远超当代许多长篇得多的作品。
对于认识现代西方历史而言,宗教改革具有中心地位的重要意义。三场大型运动为当代西方世界铺设了舞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这三场运动每一样都很复杂,学者不断辩论它们众多不同的方面。尽管如此,这三场运动是毫不客气宣称自己发挥着中枢作用,对此人不能轻易发出挑战。
我们可以从宗教改革学到一些教训,认识在复兴和改革运动当中上帝的主权。毕竟,还有其他改教家和改革运动,一开始看起来前途无量,但大大熄火消停。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约1320–1384)是一位神学家、哲学家、神职人员、教会改革家和圣经译者,他所做的工作是宗教改革的前奏,但人不能说他的工作促成了宗教改革。约翰·胡斯(Jan Hus,1369–1415)是一位捷克神父、改教家、学者,布拉格查理大学校长,以及那常常称为“胡斯运动”的改革运动的建筑师,当然,他殉道了,他的运动在波希米亚很重要,但在欧洲影响甚微,仅仅具有一种先导地位。
为什么马丁路德、加文和慈运理能活下来,有足够长的寿命,指挥一场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而圣经译者威廉·丁道尔(William Tyndale (1494–1536)却遭杀害?事后看历史,让人看到许多原因,为什么一个人活下来,另一个却死去,为什么这场改革运动失败,另一场却点燃起不可扑灭的烈火。历史方面的细节值得考虑,但信心的眼睛要看到真正改革当中神的手,提醒我们为着祂已成就的事献上赞美,为着我们仍然祈求祂做的事献上恳求。
宗教改革作为一场运动,它的突出之处在于努力把解释圣经书卷与我们今天所说的系统神学综合在一起。并非所有改教家都用一样的方式做这工作。一些人的做法,看起来是解释圣经经文,但实际上倾向从一个基本字词短语跳到下一个基本字词短语,在每一点上停下来,对不同的“主题”开展神学阐述。
其他人,例如布塞尔(Bucer),更紧贴圣经经文,但在这过程当中也对“主题”进行阐述,这让他的圣经注释变得超长和超深入。加尔文在他的圣经注释中努力追求他所说的“清晰简单”,在很大方面把他的系统神学阐述留给后来篇幅变得越来越长、成为四卷的《基督教要义》。确实,加尔文的圣经注释如此“只是梗概”,以至于批判他在当中没有包括足够多神学的学者并非少数。
但无论所有这些改教家在进行恰当的整合工作时是成功还是失败,他们的惊人之处在于他们解释圣经时,同时尝试进行认真的神学研究。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今天是优秀解经家的系统神学家寥寥无几,而对系统神学表现出极大兴趣的解经家也是寥寥无几。一些例外只是更证明其规律而已。
改教家们也查考他们自己是在什么时代。他们在依靠圣经“规范性的规范”的同时,也真正明白他们自己的时代和所处的地方存在着什么隐藏问题。一些同样的问题今天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一点上我们要向宗教改革学习的,并不仅仅是他们专注的一系列主题,而是要认识我们自己所处的时代,学习如何使用圣经真理与我们的时代打交道,这实在重要。
请不断阅读!
译:梁曙东;校:CCL。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Should Pastors Today Care about the Re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