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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条规定,主席任期两年,主席可以在带职长老和全职长老之间替换。我们实际做法是,找到一位主席,如果他做得足够好,就让他一直干下去!
根据我们教会的章程,每位长老(包括主席)的任期是三年。然后,他们可以由会众再次提名,再担任一个三年任期。第二个三年任期结束后,长老必须休假一年才能再次任职。唯一例外的是副牧师和主任牧师,他们没有任期限制,因为牧养是他们的全职工作。
我们的长老会每年大约有二十次会议——每月两次,但夏季假期(六月、七月、八月)和冬季假期(十一月、十二月)除外,在这些时间里,我们每月只开一次会。
我们每月举行一次以成员为主要内容的会议。在会上,我们会为成员祷告,讨论教牧问题,审查加入和退出教会的申请,并将其提交给成员大会。另一次会议我们称之为“事务性会议”,我们会讨论一个特定的议题(如离婚、受洗年龄、种族、互补主义),并一起进行集体思考。这些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共同思考(通常是通过阅读书籍或文章集),所以当这类问题出现时,我们就不是第一次在思考这个问题了。此外,我们还举行一次全体长老年度预算会议。
在长老会议上,我们有一个闭门会议,主要讨论潜在的长老候选人。其他的会议时间向教牧实习生或接受事工培训的弟兄开放。在常规的会议上,我们宣读主日讲道经文,唱一首赞美诗,跟进之前会议的记录,为成员名册中的二十五到四十人祷告,审查成员大会将要投票决定的加入和退出教会申请。每次会议,我们都会有十分钟的“神学时间”,讨论一本神学著作(现在,我们正在研读斯科特·斯溫(Scott Swain)的《三位一体》)。每次会议我们也会抽出五分钟的时间让一位弟兄分享他个人的传福音事工——这是为了鼓励和问责,因为牧师要传福音(提后 4:5)。
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组织了一些永久性的常设小组委员会(外联、薪酬、人事、姊妹事工、儿童保护),以及更多临时性的特设小组委员会。在常设小组委员会和临时小组委员会中,有许多不同的类型和用途:
根据我的经验,长老团队的规模基本决定了会议的正式程度,因为船越大就越难掉头。与十四到十六人或二十五到三十人的长老会相比,四到六人的长老会可以采用更非正式的讨论方式,议程也更简单。对于比较正式的长老会,《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为有序的讨论提供了很好的指导。我们并不完全遵循《罗伯特议事规则》。我们开玩笑说,我们遵循的是“鲍勃规则”——一个更宽松的版本。
是的,任何长老的投票都只有一票。
最近有一位弟兄问了我这个问题,因为他发现主持二十位弟兄参加的会议很累。我是这么回答他的:给你两个建议。一个和主持会议的理念相关,另一个和实际操作相关。关于理念——不要认为会议室里的每个人都必须有一样的发言权,弟兄们也不应该这样认为。在座的兄弟们平等吗?当然平等,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在每个话题上都需要平等的发言权。在三十人的会议上,如果每个人发言两分钟,那么光一个话题就需要一个小时!我尽量让大家明白,什么时候在某个话题上我们的讨论已经足够了,可以开始投票了。这就引出了我的下一个建议。
每次讨论都应该有一个动议(理想情况下)。这样就有了一个具体的要做出的决定来推动对话。如果没有,只是为了讨论而讨论(这并不总是坏事),我就会告诉大家我们的讨论时间是多长(“弟兄们,我们最多讨论10分钟”),然后我会设置一个计时器。有一个办法能让弟兄们在会议中思考议案并进行更富有成效的讨论——鼓励他们会外交谈。我们的做法是制作一个备忘录资料包,其中包括动议、注意事项或读后感,提前八天发给弟兄们。这样他们就有时间阅读、祷告和提出任何后续问题,从而真正减少了会议中的讨论。
有!请参阅此处,了解长老资料包的议程范例;请参阅此处,了解会议记录范例。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11 Elder Chairman FA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