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栏目
逼迫和殉道是教会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永恒特征。新约中的许多经文都证明了这一事实(例如,彼前 4:12-19;徒 14:19-22;约 15:18-21)。几个世纪以来,教会确实都经历了迫害和与之相伴的殉道。虽然我将重点关注这段历史中的一个时期,但我们需要认识到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过去。据估计,目前全世界每年都有数千人殉道。
接下来,我想探讨的是十七世纪中叶特殊(或加尔文主义)浸信会起源的那个时代。浸信会的这个运动诞生于英国清教徒中,1644 年在伦敦有七间教会,1660 年发展到大约 130 个。当时正值英国内战以及英国共和时期——杰出的政治人物奥利弗·克伦威尔(1599-1658 年)掌权,人们享有宗教自由,可以不参加当地国教的礼拜。然而,随着克伦威尔于 1658 年去世,曾与他并肩作战的军队将领们对无政府状态的恐惧与日俱增。无奈之下,他们致力于恢复君主制,让所谓的“快乐君主”查理二世(1660-1685 年)复位。查理掌权后,决心摧毁清信徒势力。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通过了一部称为《克拉伦登法典》(Clarendon Code,1661-1673 年)的庞大立法,其中包括了以下法案:
在这一时期后制定的其他丧葬和婚姻法案使持不同政见者和不从国教者沦为了二等公民。这包括了加尔文主义浸信会、长老会、公理会和贵格会。1660 年至 1688 年间,浸信会信徒和其他不从国教者如果拒绝遵守这些法案,往往会被处以巨额罚款或面临威胁到生命安全的监禁。
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些遭受迫害之人,看看我们在应对逼迫方面可以学到什么。
约翰·班扬是第一批因讲道而遭逮捕的一位浸信会信徒。1660 年 11 月 12 日,他按照安排要在贝德福德郡哈灵顿(Harlington)附近一个叫下萨姆塞尔(Lower Samsell)村庄的一间农舍里向一小群人讲道。尽管逮捕令已签发,他还是决定继续讲道,因为他坚信自己讲道并没有错。然而,政府却不这么认为,他刚打开上帝的话语读了他要讲道的经文就遭到了逮捕。
班扬受审时被指控违反了 1593 年的《伊丽莎白集会法》(Elizabethan Conventicle Act),该法令规定,任何人“邪恶、恶意地不去国教(即圣公会)参加圣礼”,并且“......支持非法聚集和集会”,都可以不受保释地被拘留直到他或她同意服从英国圣公会的权威。[5] 在当局眼中,班扬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没有经过按立的普通“技工”。因此当局向班扬明确表示,如果他答应不再讲道就会获得释放。
不过,班扬有比对世上君主更高的忠诚——顺服耶稣君王。与大多数浸信会成员一样他也相信(基督徒)要服从国家法律,他强调说,在他看来顺服国王的统治是他作为一个人和一个基督徒的职责所在。但班扬知道圣灵赐给了他讲道的恩赐,他的恩赐得到了他所在教会的确认。用班扬自己的话说“圣灵从不让拥有恩赐和能力的人将他们的恩赐埋在土里。”[6] 对班扬来说,那些接受圣灵所赋予讲道恩赐的人别无选择,只能使用上帝赐予他们的恩赐。
在受审期间,班扬引用《彼得前书》4:10-11 为自己的讲道权辩护。审判他的人坚持认为,只有受到国教按立的人才能合法布道。班扬之所以不认同是因为对他来说,宗教事务的终极权威不是人的传统或人的法律,而是圣经和圣经的作者——上帝。班扬必须服从他的上帝,否则在审判之日他将被看成基督的叛徒。
总之,班扬在狱中度过了十二年。获释多年后,班扬回忆起 16 世纪 60 年代自己在狱中可能遭受绞刑的情景:“我常常就像是站在了梯子上,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7] 在年复一年的监禁中,班扬一直在为他所经历的苦难寻找更深刻的意义。他最终坚信,“逼迫之火中的教会就像在香房中预备的以斯帖一样”(见斯 2:12-13),“预备见王”。
班扬的浸信会同道威廉·米切尔(William Mitchel)就很好的诠释了这种对逼迫的理解。他是奔宁山脉地区(Pennines)一位不知疲倦的布道家,奔宁山脉是分隔英格兰西北部与约克郡和英格兰东北部之间的山脉和丘陵地带。米切尔于 1662 年出生在离约克郡希伯登桥不远的赫普顿斯托尔(Heptonstall)。人们对他的成长经历一无所知。19 岁时他因为一个兄弟的去世而归信上帝。虽然米切尔是真心归信,但他后来认为自己当时更像约拿,因为他想成为一名布匹商人并且发财。
但上帝挫败了他的世俗野心,吸引他成为一名福音传道人。信主后不到四年,他就开始巡回布道。他的堂兄大卫·克罗斯利(David Crosley,1669-1744 年)是一位石匠,后来也成为了传道人,他说米切尔布道的目的是“主要阐明福音中极其丰富并且白白赐予的恩典,这恩典对他来说是如此丰盛。”同时,我们还得知他的基督徒生活是不知疲倦地“阅读、默想和祷告”。
米切尔与克罗斯利和其他人经常会在夜间一起穿越奔宁山脉,以便在清晨之前到达城镇和村庄的布道点。克罗斯利还记得“在漆黑的夜晚,翻越凄凉的山岭,行走数英里”的艰辛。但他也从未忘记米切尔“在山上、田野和树林里”任何有听众的地方所展开的“美秒而有启发性”的布道。尽管米切尔并不是一个出色的演讲者,但还是有很多人慕名而来。许多人只是出于好奇,有些人则是来嘲笑他的。但后来,当他们的心灵和良心受到米切尔所讲之福音的影响时,他们承认,“主确实与他同在。”
根据《第二秘密集会法》(1670 年),米切尔所行是非法的。该法案禁止任何 16 岁以上的人参加五人以上的宗教集会,国教批准的集会除外。该法案赋予地方治安官和法官广泛的权力来“镇压和解散”此类“非法集会”,并逮捕任何他们认为应该逮捕的人来达到这一目的。在詹姆斯二世(1685-1688 年在位)统治期间——詹姆斯二世于 1685 年接替查理二世,米切尔曾两次根据这项法律遭到逮捕。第一次他遭受了故意的粗暴对待,在古德肖(Goodshaw)监狱关押了三个月。第二次他在布拉德福德(Bradford)附近遭到逮捕,在约克城堡(York Castle)关押了六个月。
囚禁米切尔的福音之仇敌可能以为他们把他关在了阴森的地牢里。但正如米切尔在 1687 年春天从约克(York)写给朋友的信中所说,地牢是名副其实的“天堂,因为上帝荣耀的同在临到我,神荣耀的灵住在我身上。”(见彼前 4:14)。他领受了“(上帝)脸上的荣光,(和)祂爱的光辉”,以至于他非常愿意“与上帝的子民同受苦难,并为祂荣耀的真理受苦。”
在同一监禁时期写给丹尼尔·摩尔(Daniel Moore)的另一封信中,米切尔告诉他,他听说詹姆士二世发布了《赦免宣言》(Declaration of Indulgence),赦免了所有根据《克拉伦登法典》遭受监禁的人。但他还没有看到。他告诉摩尔,无论结果如何,“主的旨意都会实现,愿主的旨意成就,彰显祂的荣耀。”这句话充分表明了米切尔在囚禁期间的心态。他是上帝的仆人。上帝会以祂认为最好的方式对待他。米切尔对此非常满意,因为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渴望自己的生命能够首先反映上帝的荣耀。
普利茅斯加尔文主义浸信会(Calvinistic Baptist church)的牧师亚伯拉罕·切尔是普利茅斯人。他曾是一名漂洗工,即漂白和浆洗布料的人。与英格兰内战期间的许多人不同,他没有参加战斗。他似乎在 1648 年成为浸信会信徒,并在不久后成为当地加尔文主义浸信会的牧师。当时教会有 150 名成员,但不知道教会已经存在了多久,也不知道在切尔之前有谁担任过牧师。
1661 年他因浸信会信仰首次入狱,大部分时间都在狱中度过,直到 1668 年去世。他先是在埃克塞特郡(Exeter)监狱遭关押三个月。同时代的人形容这座监狱为“活坟墓,充满了污秽、亵渎和放荡”。同年复活节,他获得自由。1662 年 8 月 24 日根据《教会统一法令》,他被迫离开教堂随后再次被捕。接下来的三年,他一直被关在埃克塞特郡的监狱里,直到 1665 年 8 月才再次获释。但当他重新开始在普利茅斯布道时,他再次被捕并被关押在普利茅斯湾的德雷克岛(Drake’s Island)上,1668 年,他在那里患病数月后去世。他死后,一些书信以他的名字结集出版,书名为《时令之言》(Words in Season,1668 年)。
这些书信非常清晰地反映出他在迫害之下受苦的神学思想,体现出他对收信者在圣洁中成长的关注。1663 年 8 月,在写给一位刚从监狱中获释朋友的信中他提到,“让心灵在恩典中稳定下来,与耶稣基督进行更实质性和试验性的交流”是多么重要,并断言,那些寻求这种更深体验的人“隐居在肮脏的监狱中,可能比在宽敞的地方行走更有益处。”
与这一思想保持一致的是他在前一年九月写给另一位朋友的信,他回答了一个关于在迫害时期教会是否应该继续聚会的问题。切尔坚持认为,问题不在于是否有理由继续聚会,而是在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被捕后,是否有不聚会的理由。因此在 1664 年 7 月,他写信给一位最近在崇拜聚会中遭受逮捕的朋友,告诉他“在为耶稣基督之名受苦时,他真正有机会高举耶稣基督。”
另一方面,切尔完全知道许多人因逼迫的开始而深感不安,有些人已经跌倒。在一封信中,他把他们描绘成一支商船队,“他们装备精良,满载货物,整装待发,从港口出发”,却遭遇了风暴。有些人匆忙返回出发港,“不打算再经历这样的风暴”;更多的人则彻底沉没,不知所踪;有些人则停泊在原地,希望风暴减弱。只有少数人按照商船主人的意愿,继续驶向他们所要到达的港口。
然而切尔并不是一个夸夸其谈的人,在遭囚禁五年多之后,在同一封信中他这样描述自己的情况:
我还未看见丝毫理由,并且(赞美我的主基督)也从未受过哪怕一个小时的试探,要放弃或懊悔我在言语或行为上、为任何一个因之经受苦难的基督真理所作的见证。
我们可以从逝去已久的圣徒身上汲取无数的经验,尤其是当我们的时代越来越像他们的时代时。就像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谈到旧约中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遭遇这些事都要作为鉴戒,并且写在经上正是警戒我们这末世的人。”(林前 10:11)。他对罗马的基督徒也说了类似的话:“从前所写的圣经都是为教训我们写的,叫我们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 15:4)
十七世纪英国浸信会的弟兄也是如此。他们决心不惜代价,在上帝有明确命令之处顺服上帝;他们认识到,苦难是上帝用来使我们成圣的一种手段;他们意识到,没有上帝主权的许可,任何迫害者都无法伤害到上帝儿女;他们还意识到,为基督的缘故受苦是他们荣耀伟大救主的一种方式。出于所有这些原因,他们会把迫害甚至殉道视为给教会的礼物。
愿他们在逼迫和苦难中坚忍的生命能给我们启示,使我们也许现在就承受,或预备承受这些。
*****
[1] Andrew Browning, ed., 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 1660–1714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3),375.
[2] Browning,ed.,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 1660–1714,383.
[3] Browning,ed.,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 1660–1714,384–385.
[4] Browning,ed.,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 1660–1714,291.
[5] W.R.Owens,ed.John Bunyan: 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 (Harmondsworth,Middlesex, 1987),127,n.137.
[6]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 270.
[7] 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 335.
[8] 本节引文来自威廉·米切尔未发表的信件 “Mitchel/Crosley Letters in the Papers of Dr William Farrer” (Local Studies Unit Archives, Manchester Central Library,Manchester,UK).
[9] 关于切尔,参 Brian L.Hanson 和 Michael A.G.Haykin, Waiting on the Spirit of Promise:The Life and Theology of Suffering of Abraham Cheare (Eugene,OR:Pickwick Publications,2014).下面的引文来自这本书。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400-Year-Old Lessons from English Baptists and Persec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