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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Can We Restore Pastors After Sexual Sin: A Longer Answer
翻译:王悦
牧师没有资格继续侍奉时,要完全取消他的侍奉资格吗?若是如此,取消多久?永久性取消吗?他是否可以复职?如能,多久之内可以?
这类问题如今并不新鲜,却愈加显得息息相关。市面上关于“堕落的牧师”文章数不胜数,我却惊奇地发现很少有文章深入地谈论这些问题。我不会试图在本文就此难题提供全面的解决之道,倒是希望分享一些圣经真理和实际应用,这都是是我思考过一段时间的。我认为这一话题对很多人而言,都可以说是直击要害。就这些问题,我们应当本着圣经,仔细思考。
什么因素可以取消牧师资格?
近来,我发现个有趣的现象:不是多少牧师被取消资格,而是多少牧师没有被取消资格。在我们生活的日子、时代,任何有口才恩赐及开创、创造精神的人都可以建立一间教会,甚至取得成功。但是恩赐不同于资格。关于人是否胜任长老/牧师职分,一些人在谈论这一话题时,显得我们并没有清楚的圣经依据。但依据是有的。下面是一个大概的列表,摘自三段主要的论资格的经文(提前3章,多1章以及彼前5章)。
福音派在谈论资格取消时,通常将其和淫乱相联系,这的确是取消资格的因素。但是,在讨论资格取消时,我们很少涉及性情暴躁、好争论或者无法自律的牧师。思考充分的侍奉资格或取消资格时,马克·德里斯科(Mark Driscoll)的“跌倒”或许是我的同道们最易想到的。但是,在他声明显赫的日子,仍有很多人不明白这一概念。事实上,我认为对于很多宗派和传统,“其它合乎圣经的侍奉资格”长期以来被遗忘了。否则如何解释一个曾经握有权力、财务管理失职、不警醒的牧师往往直到犯了淫乱才被撤职?
重要的是,牧师一职的标准设置是相当高的。不是向任何“觉得被呼召”的人敞开的。在这一方面,除了恩赐和志向,还需要成熟、试炼,以及长久的顺服。正因如此,一个牧师被取消资格时,我们处理这一问题的维度,甚至不同于处理平信徒需要管教的罪的问题。这不是因为比起平信徒,牧师被认为是超级基督徒,或是多得神的喜悦,而是领袖职分需要更高的标准。
被取消资格的牧师能否复职?
首先得说,我们常常无意识地谈及两种不同的复职。在名牧出现丑闻、不能继续任职时,很多福音派的问题源自无法或者不愿区分恢复侍奉职分和恢复团契相交。就后者而言,答案不容置疑应该是肯定的。任何在道德上犯罪的信徒,牧师也好,不是牧师也好,根据他们的悔改情况及其教会的恢复进程,应该完全恢复到基督徒共同体中。
这也是为何我们必须小心我们的批评。有时,当我们反对某些牧师恢复讲台职分时,我们听起来就好像在否定他们能够重新加入信徒团契。此外,有时我们对于人设定的讲台侍奉标准之高感觉失望,我们说这些人没有恩典。然而事实上,他们已准备好欢迎任何悔改的罪人回到温暖的基督徒团契中。
我们在此谈论的实质,更具体来说是:一个因某种原因无法继续任职的牧师是否能恢复牧师职分?换言之:一位不称职的牧师能再次变得称职吗?这一问题是相当有争论性的。对很多人来说,如何以及何时复职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对于这一首要考虑的回答是否定的。例如,约翰·麦克阿瑟在1991年的一篇文章中写到:
有一些罪无法挽回地毁掉了一个人的声誉,也永久性地取消了其领袖侍奉资格。保罗,身为一个属神的人,甚至担心这样的可能性。在哥林多前书9:27,保罗说到:“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在谈及他的身体时,保罗明显考虑的是性方面的不道德。在哥林多前书6:18,他写到这是人在自己的身上犯罪——性犯罪自成一类。性犯罪当然使人不再具有担任教会领袖的资格,因为此人永久性地失去了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这一无可指责的名声(箴6:33;提前3:2)。
关于这一点我会小心处理,但是我不认同麦克阿瑟牧师的观点。首先,如果之前的罪永远使人失去资格,那么保罗因其残忍迫害基督徒早就失去资格了。当然,一个人与基督联合之后犯的罪在一定程度上比其认信之前犯的罪更加严重——当然不是在糟糕程度上更加严重,而是与其新人的身份相比更加严重。但是,若有任何人被认为长久该受指责,这似乎甚至也将他们驱逐出了团契。恩典要么遮盖所有悔改的罪,要么什么也遮盖不了。
我也不认为麦克阿瑟的解经让人信服。他将哥林多前书9:27放在6:18的背景下,认为保罗思考的是性方面的不道德。但是,在第九章当时的背景下,这似乎根本不是保罗在谈论的问题。在一长段阐释保罗的侍奉理念的经文之后,27节归纳作结,保罗的关心是“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22节)。保罗的确提到“自律”(25节),但却是就节制而言。的确,这并不排除防止性方面不道德的考虑,但是第27节涉及的“资格取消”似乎和道德败坏无关,而是关乎侍奉方面。
换言之,整章保罗的逻辑思维都显出,所谈论的“合乎资格”是关于向犹太人和希腊人双方举荐他自己(19-23节)。保罗不想达不到侍奉的多样性。这是为何在之前的经文中,保罗花了大量笔墨论及侍奉的工价及相关内容。保罗接着谈论仪文律法方面自己的自律,这是他的侍奉理念。他主要谈及处境化和个体应用。考虑到这点——再次,我们并不排除性方面的规矩——但是,比起完全取消侍奉资格,保罗考虑的资格取消更关乎自己是否有资格向一些群体讲道(正如他在所讨论的经文中提到的)。我认为,在理解哥林多前书9:27时,第九章当下的背景比三章之前的经文背景更有指导性。
说了这些,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参考更加直接地提出合乎圣经的侍奉资格的经文,性方面不道德的人不够资格做牧师。如麦克阿瑟提到的,其中一处在提摩太前书3:2。但我们真正问的问题是,这一资格取消是否是永久性的。即使我们认为哥林多前书9:27涉及道德败坏,但是也没有论及这一资格取消的永久性。麦克阿瑟在自己的释经中添加了“永久性地”一词,但是在经文中却没有出现。我想,我们可以认同的是,根据提摩太前书3章,提多书1章和彼得前书5章列出的资格,对于寻求牧师职分资格的人,必须建立良好的声誉以及普遍的肯定(我会再次回到最后一句话,不要忘记)。就这一主题,另一位牧师约翰·派博在2009年的一次访问中说:
一位在性方面犯罪的牧师若是悔改,能否恢复其职?还是说,这位牧师不再具有资格,因为他不再合乎“无可指摘”的资格?
我担心若我以我应当回答的方式回答的话,会使恢复牧师职分显得太快、太容易。但是我应当怎么回答,就当怎么回答。
最终而言,我认为回答是肯定的。在性方面犯罪的牧师可以再次作牧师。我这样说,只是出于神的恩典,以及“无可指摘”的事实可能可以被恢复。
我同意派博的观点。我认为在这一“可能”中包含很多方面,我们应该梳理一下。但是首先,圣经里是否有任何恢复犯罪的牧师之职分的先例?嗯,事实上,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的。
关于恢复取消资格的牧师,彼得的恢复告诉我们什么?
让我们在此说清,我们不是在讨论关系上的冲突,或是侍奉上的“争执”。一些人这么评判彼得不认主,接着与主重新联合。但是这并不否认彼得犯下的严重的罪。另一方面,在使徒行传以及保罗的一些书信中,我们看到几处例子,涉及教会内部的争执和关系冲突,引起福音使徒们分道扬镳,但是保罗并不认为这些人不够资格侍奉。(当然,保罗这样论及那些短暂侍奉的人,他们接受异端,又或“失去”了信心。)所以我们当把彼得不认主一事放在恰当的类别。
耶稣已经警告:“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这样,(任何信徒)公开不认耶稣会有永恒性的影响。更严重的是,耶稣甚至告诉彼得他会不认耶稣,但是彼得说自己不会(太26:35)。因此,接着被背叛的见证,是被背叛的信任。我们能够认为,任何在险境中否认认识耶稣的使徒都被划到不够资格的范围吗?记住这点,让我们看约翰福音21:15-19恢复的场景:
他们吃完了早饭,耶稣对西门彼得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
彼得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
耶稣对他说:“你喂养我的小羊。” 耶稣第二次又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
彼得说:“主啊,是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牧养我的羊。”
第三次对他说:“约翰的儿子西门,你爱我吗?”彼得因为耶稣第三次对他说:“你爱我吗”,就忧愁,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耶稣说:“你喂养我的羊。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你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耶稣说这话,是指着彼得要怎样死,荣耀神。说了这话,就对他说:“你跟从我吧!”
对于考量牧师复职一事,这一场景是否在任何方面有启发?即使这段经文不是教导性,而是叙事性,我认为是有启发的。
首先,更重要的在于罪人的恢复是可能的。
荣耀归神!对于所有信徒,这简直就是福音的美好画面。耶稣为何重复三次问题?不同的“爱”(圣爱、友爱)之间的语言学差异没有意义,这像是约翰的文学偏好。但是,耶稣是在回应,也因此遮盖彼得三次不认主。主旨呢?你的罪不会盖过神的恩典。无论你的罪有多深,福音触及得更深。
第二,我认为很明显,这里谈及的恢复不仅是恢复团契,也是恢复领袖职分。
长久资格取消的一些支持者错失了在这一美好时刻发生的事情的重点。每次“喂养/牧养我的羊”的提问和回答之间的感叹,似乎表明彼得不仅重新得到耶稣的“青睐”,也被恢复侍奉职分。彼得肯定没有被取消使徒职分,也当然继续带着权柄传道、写作。这发生在他公开否认认识耶稣之后。
第三,除了这主要的两点,即恢复是全然出于恩典,恢复侍奉资格是可能的——从这段经文得出的关于恢复的任何其它结论必须是推论性的。
例如,鉴于彼得的恢复场景,一些人认为恢复侍奉可以是(或者斗胆说“应该是”)立即的。接下来我要讨论这个问题。
牧师犯罪后多久可复职?
如果不是永久取消资格,什么时候复职?一些人列举耶稣恢复彼得的职分,说是立即的。我并不认同。
从彼得的复职得出牧师资格是“耶稣与我”之间的事,就是错失了约翰福音21章嵌入的、以及圣经整个其它部分显明的坚固的教会论。约翰福音21章中有两个重要的因素,对于恢复犯罪的牧师职分是必不可少的前提:(1)依着神的意思忧愁(约21:7)以及(2)作为基督在世上的代表之教会的裁定(太16:19)。
坦率地说,此处耶稣不是亲自告诉我们:“好了,这个家伙准备好了。”那么我们拥有什么呢?我们有祂的话(圣经),祂的身体(教会)。“犯罪的牧师多久能够复职?”这一问题的回答真地无法以确切的时间框架来回复。有人时间长,有人时间短。一些人可能永远无法复职。关键在于:这不取决于他们。正如在所有管教案例中,复职是由资格取消发生的那间教会执行的。不同的案例涉及的因素太多。但是我认为我们可以说“不要太快”,原因如下:
辨别依照神的意思忧愁是必须的。
彼得的忧愁尤其显著。我们如何能够知道这一忧愁是是依照神的意思(林后7:10),而不仅仅是因为被发现(或“被抓现行”)而忧愁,或者更糟,是假装的诚恳,想要愚弄人?但是,耶稣本人是无法被愚弄的。祂能直接看透彼得的心思,看出他的懊悔。教会今日在纪律的问题上作为基督的代表,当然不是无所不知的。我们以各种方式判定懊悔是可信的,也据此行动。尤其是,教会纪律进程包括成员必须顺服的阶段,为了显示他们的合作以及显出自己为罪忧愁。对于悔改的犯奸淫的人,这可以包括对受伤害的配偶敞开手机和邮箱,与第三者切断一些联系,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对于色情成瘾的人,这可以包括设置软件。对于因各种罪被惩戒的成员,这可以包括与一位督责伙伴以及/又或一位辅导员定期见面。规定各有不同,但是已采取恢复的步骤。
一些人可能说这太不合乎恩典,但是合乎圣经的教会纪律不是惩罚性的或咒诅性的。事实上,倒是恩典的应用。大部分人认同我们不可以将不悔改的成员接纳进入团契。所以一旦我们将悔改作为必须的,就需要问“如何知道一个人是否悔改?”显然有很多方法制造一串没完没了的合理的圈圈,让人跳过去。这是没有恩典的。我们只是要辨别悔改。这是合乎圣经的,也是慷慨的,因为除了涉及犯罪的人,还涉及更多人,包括教会,教会的声誉,以及我们为基督作见证的可信性。没有任何罪人超乎这些考虑之外,而若这样对待他们就是拒绝给他人恩典。非也,若恰当处理,惩戒就是恩典性的(来12:11)。
恢复团契不同于恢复牧师职分。
对于任何犯了需惩戒的罪的人,恢复团契相对可以是立即性的。我说“相对”是出于上述的考虑。但是自我惩罚不是圣经标榜的。就像浪子的比喻里的父亲,我们带着爱寻求每个固执的成员的恢复,牧师也好,不是牧师也罢。当他们想要重返家中时,我们奔跑去迎接他们。但是,我要再说,恢复团契不同于恢复牧师职分。还记得那些资格吗?
彼得没有自己恢复自己的职分。
教会作为基督的代表,必须确证任何人的牧师职分资格。基督自己可以立即确定一个人合格,或在一个人犯罪后可以立即使他恢复。但是,基督的教会在如何可以做出这些决定上却有更多指示。回到之前声明的:根据提摩太前书3章,提多书1章,彼得前书5章列出的资格,那些寻求牧师职分资格的人必须建立良好的声誉以及普遍的确认。而这些资格也不是能够马上就可以判定下来的。在我们一开始按立一位牧师时,不能很快判定这些资格;在我们考虑一位不称职的牧师的复职时,也不能跳过这些资格。
在你第一次见到一个人时,你不能确定他是否是一个好的家庭管家。随着时间过去,你看到他的家庭生活见证。类似的,一个男人不忠于自己的妻子,当他被发现时,你不会认为他是个爱家的好男人。鉴于他犯的罪,需要花更多时间看到他行出悔改,恢复声誉。这适用于任何导致取消资格的方面,只是一些层面的辨别比起另一些来发生得更快。对于因长期的言语暴力和粗俗笑话而被取消资格的牧师而言,要赢得温和、和平的名声,不是一蹴而就的。对于因酗酒或性不道德行为而被取消资格的牧师而言,要获得头脑警醒、“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的名声,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这等同于“不是初入教”的圣经标准。显然我们是对一个刚刚悔改的基督徒(希望如此)这样说,但是背后的原则是一致的。悔改就可以立即重新进入团契,但是重新恢复牧师职分需要时间的检验。
这不是没有恩典。这是基督保护自己的教会的方式,同时,祂保护悔改的罪人不再次陷入同样的压力,这压力在显出他们本来需要成长的品格。
即使在考虑复职的一位牧师正计划在另一间教会的讲台侍奉,或是建立一间新教会,他恢复侍奉应该仍然要得到之前所在共同体的确认。在一些极端的案例中这或许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被取消资格的领袖,谦卑遵从纪律应该是一种规范。
所以,要多久?我不知道。不是永久性的。不是立即的。而是在这两者之间,时间由教会决定,来辨别和确证这个人的资格。再次,我引用约翰·派博的话:
饶恕在人悔改的那一刻,就迅速、付上代价地,并且立即地授予。但是,信任不会在一瞬间恢复。它不可能。
如果一个牧师背叛了他的民众, 这严重地伤害了教会和他的妻子。他可以那样地被原谅。即罪被洗净,耶稣的血遮盖。但重建信任对于牧者与群羊、夫妻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这种恢复、重建需要多久呢?十年?这要很长,很长的时间,直到记忆被医治。
非常实际地,我想这就是我要说的: 一个人犯了奸淫罪,比如说,牧师,应该立即辞职然后寻找其他工作。他根本不应该向教会提出任何要求。他应该找另一份工作,谦卑地接受管教和有规律地教会牧养,无论在他原来的教会还是在另一间教会。
朋友们,让我们记住,享受福音侍奉特权的我们,没有一人大过基督的教会,无论是本地的还是大公的教会。我们是被给与了一个平台,但是我们是要服侍祂,也由祂支配。我们要顺从教会。
福音并不是无足轻重的。但是我们的侍奉却是。如果你是犯罪的牧师,渴望恢复侍奉,我劝你不要把恢复所需的时间和同时执行的惩戒当作没有恩典。这可能是你新的功课,认识到神的恩典实际是多么广大。只要你仍然不愿意看到在服侍岗位之外,恩典如何能够极大地维持你、满足你,你就会急于回到讲台,认为自己只能借着回到讲台才是被认可,而这其实是轻看恩典。神的良善足够供应你的每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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