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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Cooperative Ministry in the New Testament
翻译:郑悦
众教会是独立的还是互相倚赖的?我会用新约给出的答案“两者都是”作为论据。这就是说,地方教会不屈尊于任何外部组织或个人权威。而且为了实现众教会的使命,教会必须通过实在的可触及的方式互相合作。这篇文章将探索新约中地方教会之间的合作事工。
彼得和约翰在撒玛利亚
在《使徒行传》8章中彼得和约翰去到撒玛利亚。传福音的腓利已经参与到当地的事工中了。当耶路撒冷的使徒们听说了这个事工,他们差遣彼得和约翰也前往那城去。(徒8:14)
我们不应该把这看作是耶路撒冷使徒的一个冒失的行为,而应看作他们乐意参与协助撒玛利亚新基督徒的经历。这项新的事工“得到了整个教会的认可、接受和热情参与。” 到达之后,彼得和约翰为他们祷告,然后撒玛利亚人接受了圣灵(8:17)。圣灵落在撒玛利亚人身上后,彼得和和约翰在其它撒玛利亚村庄(8:25)首次讲道后回到耶路撒冷,为了向埃塞俄比亚的太监做见证,甚至腓利也被一位天使带领(8:26-39)。
耶路撒冷的教会没有试图远程管理撒玛利亚人,而是在这个新的地方参与到事工中,不是“监督”它,而只是与它分享应给予的。
差遣巴拿巴去安提阿
第二个合作事工的例子涉及一个教会后来向合作作出承诺。向司提反扔的石头激起了对耶路撒冷基督徒的迫害浪潮(徒8:1-3)。这种仇恨浪潮使许多基督徒从耶路撒迁移到其它地方。然而,对报复的恐惧并没有使他们对自己的信仰保持沉默。相反,他们在腓尼基,塞浦路斯和安提阿这样的地方成为大有能力的传道者,“除犹太人以外,没有人说话”(徒11:19)。一些胆小的塞浦路斯人和古利奈人在安提阿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向外邦人传福音。这不是一个创新,因为彼得在哥尼流的家里已经做了同样的事情,但在这次尝试之前,向外邦人传福音是不常见的。路加写道:“主与他们同在,信而归主的人就很多了”(徒11:21)。再次,耶路撒冷教会听到了这个为传福音付出的努力,派了一个蒙众人喜爱的巴拿巴去访问。
差遣巴拿巴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如果耶路撒冷基督徒派了一个可能更多质疑外邦人转变信仰的人(我们从后来的文字记载中知道有这样的人),这个新的工作可能在它的初期就被破坏了。 由于对第一个“外邦教会”两极分化的态度,可能从一开始就发展出两个版本的基督教。但他们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巴拿巴以“劝慰者”为人知晓,此外他还是一名塞浦路斯犹太人,所以他很可能对这种情况很敏感(徒4:36-37)。
巴拿巴抵达之后,受新的团契鼓舞,叮嘱他们“立定心志,恒久靠主”(徒 11:23)。 巴拿巴随后前往大数,与扫罗一起回到安提阿,他们两人在一年时间里“和教会一同聚集,教训了许多人”。
当然,耶路撒冷教会差遣巴拿巴去查看这一新奇的状况——一个真正的外邦人教会。耶路撒冷教会显示出这样的兴趣是“自然而然的”。巴拿巴被差遣去向安提阿教会提供建议,无疑也要向耶路撒冷报告。 但显然,耶路撒冷并没有对这种情况管头管脚。 巴拿巴不是使徒,很可能耶路撒冷教会不相信使徒必须前往,因为一个使徒已经用哥尼流开创了外邦人的基督教。
此外,巴拿巴自己把扫罗(保罗)带到安提阿帮助他。 也许他已经听说过保罗对外邦传福音的兴趣越来越大。这本来可能在耶路撒冷令一些人皱眉,因为早些时候他们还对巴拿巴持怀疑态度(徒9:27),但他们也没有干涉这种情况。 他们派人来帮助新教会,从而表明他们愿意以任何方式帮助他们,但这些帮助者作为“老师”只留在那里一年,并不代表耶路撒冷对安提阿教会的永久干涉。 保罗和巴拿巴也将他们的成员“移交给安提阿”。 他们显然不是那里的永久牧师,而是在他们在宣教活动后返回这个教会,使这里成为他们的事工基地。
“耶路撒冷会议”
所谓的“耶路撒冷会议”是耶路撒冷教会第三次为其他教会作出贡献。有些“犹太人”来到安提阿制造麻烦。没有证据显示是耶路撒冷教会差派了他们。安提阿教会派保罗和巴拿巴到耶路撒冷向那里的基督徒咨询(徒15:2-3)。这次会议是由安提阿发起的,而不是由耶路撒冷发起的,所以这不是“母会”不请自来的政策规定。耶路撒冷的教会与长老、使徒和教会的其他成员都有会面(徒15:4,12,22)。耶路撒冷的教会决定寄信给安提阿,回答他们的问题,向他们提出最低限度的建议(“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他们把这个信件传给有关教会的弟兄们,而不是给牧师(徒15:23)。当安提阿教会收到这封信时,因受到鼓舞而欢喜(徒15:31)。
这段经文中有几件事很清楚。第一,这不是主教的任务,因为它来自安提阿教会提出的问题,并由使者传到耶路撒冷。使徒当然有多教会权威,但只有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才使用这个权威。他们的总体趋势是让当地的教会解决自己的问题。
第二,这不是长老会人士认为的第一个“长老会”会议。唯一出席的人是安提阿的保罗和巴拿巴,以及耶路撒冷教会的弟兄、长老和使徒。 如果这是一次长老区会的会议,叙利亚,基利家和加拉太的教会本应当需要代表权。 “所有这一切事件的发横都有全会众的参与和行动。”然而,与此同时,耶路撒冷教会参与协助叙利亚和基利家的教会解决问题。
经济支持、个人帮助和团队事工
新约中也展示了其它的合作事工。对其它教会的财政支持在保罗的几封书信(罗15:26;林前16:1;林后8-9)和使徒行传中是重要的部分。在使徒行传11章中,保罗和巴拿巴将安提阿信徒收集的捐项带到耶路撒冷。 这可能是公元46年,因为约瑟夫认为,那一年饥荒令犹太人生活特别艰难,这次访问可能与保罗在加拉太书2:1-10中陈述的他“奉启示”去耶路撒冷对应(徒11:28)。虽然安提阿的教会后来(徒15)向耶路撒冷教会为解决争端求救,但在此之前,安提阿的信徒帮助他们南边的弟兄解决生活上的需要。
后来,在保罗的第三次宣教旅程中,他对耶路撒冷基督徒的经济需求又深感关切。 他在旅途中写的每一封信都提到了这个问题(罗15:26;林前16:1;林前8-9)。 在罗马书15:26中,保罗指的是马其顿和亚该亚基督徒已经作为一个“koinonia”的礼物,字面意思就是“团契”。这个词可以被翻译成“捐项”,但是“肯定包含了保罗常用于表达基督徒共同体之间亲密关系的词所表达的隐含意义。“保罗恳求每个基督教会的帮助,以至于他可以帮助他们在耶路撒冷的兄弟姐妹。 教会要勇于在需要时帮助其他教会。
在罗马书16:1-2中保罗赞扬了非比,她从坚革哩到罗马的教会,并鼓励罗马基督徒接待她,无论如何都要协助她。保罗把她称为“仆人”(diakonon),这可能意味着她是来自坚革哩的一个忠心的工人,或者她是一个“女执事”。非比很可能把这封信带到罗马教会,所以保罗正在介绍她给他们。他赞扬她,鼓励他们接纳她的事工。他还敦促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协助”她。我们根本不知道保罗选择她携带这封信的原因。她可能因为事务或其他原因而前往罗马旅行,所以保罗只是要求她帮忙。显而易见的是,她将有机会在罗马教会服侍,他们将同样有机会服侍她。这是某个教会中的一员去另一个教会服侍的例子。
类似地,提摩太协助保罗在特庇和路司得的工作(徒16:1-5)。提摩太来自路司得,可能在保罗第一次传教之旅期间信主,并在路司得和附近的以哥念服侍,正如经文中的声明所示,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 (徒16:2)。这表明,这个人虽然可能是路司得教会的成员,但也在另一个不是自己的教会里服侍。 现在保罗在“各城”收集捐项,所以他们一起事奉,众教会的信心越发坚固(徒16:5)。 这里又是一个并非使徒的人,在未来几年里在各处异常积极地服侍教会。
保罗也招募包括路加等人参与到他的事工中。 在使徒行传16章中,保罗到达特罗亚,在这里,这本书的作者第一次使用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来叙述,因为路加在特罗亚加入了保罗。特罗亚可能是路加的“母会”,现在他成为保罗宣教旅程的伙伴以及“事工团队”的一员。仔细阅读这段,经文清楚地表明路加和宣教士一起到腓立比,但随后似乎保罗在腓立比留下,因为“我们”部分以其他人到帖撒罗尼迦而告终(徒17:1),只有保罗回到腓立比(徒20:6)时才恢复这个称谓。
保罗很可能在那里离开路加,以至于他能够帮助包括吕底亚、腓立比狱卒等人在内的肢体成长并坚固信心。 保罗本人已经在那里被捕,被当局监禁,不能留下来。教会确实得到了坚固,这一点从保罗写给腓立比教会的书信里可以清楚地看到。他问候教会,连同其“监督和执事”(腓1:1)。 再次,我们看到某人是一个教会的成员,比如来自特罗亚的路加,可以在自己的教会以外参与事工,但仍然不能代替该地方教会的事奉或领导。
独立但是相互倚赖
我可以从新约中引申出更多的例子来,但这应该足够建立我的论点了。早期的教会是基督掌权之下的独立肢体,但他们也是互相倚赖的。
他们在事工中相互帮助,面对困境时相互寻求建议,当然有需要时也通过寄送财物来帮助彼此。他们差派个人到其它教会的事工中去,也从其它教会接受事奉,协助牧养。尽管多数情况下教会彼此独立,但是他们仍然相互依赖,在适当情况下总是愿意给予和接受事工上的援助。 无论采取什么制度形式,今天的教会应该以相同的方式彼此协助,进一步推动福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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