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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应该做教师吗?关于功用,职分与《提摩太前书》2:12 的一些思考

“我也是”(#MeToo)运动已经延伸到好几个层面了。结果就是,好多保守的福音派,甚至那些支持互补主义的人也开始重新回到教会里女性领导角色这个问题上。当然,这个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但其紧迫性依然鲜明地摆在我们面前。即使在我们的圈子里,我们也会问我们是不是太束缚女性了?新处境引出新问题,旧的问题也出现在新的环境里。我们必须带着开放的心态去重新审视经文。

互补主义不是为了给女性加上各种限制。我们想按照圣经说的做,所以我们鼓励女性在她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各种事工。我们想把圣经里的界线讲清楚。因为我们的文化甚至教会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界线。我们需要把这些界线讲清楚。我一会儿会提到这一点。

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说明,女性在各个方面都有学习和教导的机会,所以我们必须积极地去鼓励她们在她们各自的环境里参与服侍。保罗在《罗马书》16 章里提到好多女性服侍主正说明了这一点——他高度珍视女性在事工里的贡献。

我们不应该仅仅在女性划界线这事上为人熟知,我们还应该鼓励她们在合适的环境里去服侍、学习和教导。当我们太紧或太松的时候,我们就输了。所以在我们生命的每一个阶段中都需要圣灵与圣经。我们还没有达到完全理解的境地,我们应该怀着开放的心态去重塑我们的思想,去实践圣经的教导。

斧头、切肉刀与手术刀

当我们在面对什么可做、什么不能做之类的问题时,我们很容易去书写新的密西拿——为教会中可能出现的每一种情况制定规则,这样很危险。我们都承认存在灰色地带,就是我们都同意一些经文的诠释,但对如何应用到具体情况上存在分歧。

当我们感情用事的时候,我们可能把与我们本质问题上赞同的人排除在外。这样一来,我们可能会对自己如何将经文处境化变得过于苛刻、僵化、教条化,甚至是带来分裂。我想起罗杰·尼科尔曾对我说过其它的话题。我们可能认为我们是加尔文或者路德在引领回归正统的正统,但实际上我们需要一个布塞去创造和平而不是战争。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省察我们的灵,不要苛刻,不要攻击别人,尤其是在另一方没有这样做的情况下。

我还可以这样说,或者这样可以在当下互补主义的冲突中更切题。我们今天的文化充斥着极端的味道,好像要从西奈山上带着雷与电降下谴责一样。有时候看起来,至少是在社交媒体上,只有天使与恶魔,没有中间状态。我想我们应该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罪人,但我们既没有认识到我们是“一个”,也没有认识到我们是“罪人”。

但生活比这个更复杂。我们可以对一个人的事工感恩,又可以对他们的教导存异。简单来讲,我们应该更仁慈,更有区分度,和更细腻。在讨论中,有的人可能用斧头,有的人可能用切肉刀,但我们需要的是解剖刀。仁慈与存异并不矛盾。我们在讨论的时候可能都需要改善我们说话的语气。我不是针对某一个群体,而是参与到这个讨论的所有人都需要注意。

圣经禁止什么?解析《提摩太前书》2:12 的职分与功用

教会仍然需要回答今天被提出的问题。我们不应该有新的教条式规定,但我们需要明白当我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什么是被允许的。即使是那些规避解释规条的教会,那些说只认圣灵带领的教会,也需要明白圣灵在他们聚集的时候以特别的方式在带领他们。我们必须要明白什么是被允许的,什么是不被允许的。而且我们讨论这样的话题是正确的。

很多互补主义者今天对《提摩太前书》2:12,“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们管辖男人”所持的观点是功用上允许,职分上禁止。有许多的证据支持,保罗这里涉及的概念特别指代领袖职分。首先,保罗接下来(提前 3:1-13)马上转到对长老或监督(我认为长老和监督是同一个职分)和执事职分的讨论上。这说明保罗在讨论 2:12 的时候已经在考虑职分的事。第二,长老和执事在要求上有两个明显的区别。长老必须善于教导和指正别人的错误,而且他们有明显的带领教会的责任。(徒 20:28-32;提前 3:2,4-5,5:17;多 1:9)两个对长老的要求(教导与带领)与禁止女人所做的无缝衔接。

我们可以加上第三个论点以支持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12 里只讨论职分的观点。我们在圣经里可以找到一系列的经文提到女人话语上的服侍。比如说,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1:5 里告诉我们女人如果穿着合宜的话是可以说预言的。而且这样说预言在会众里是百分百可以的。《列王纪上》22:14-20,户勒大对以色列的首领宣讲神的话。因为有女人做过先知,我们可以设想曾经有个时候男人和女人都被托以信息。另外,百基拉与亚居拉一起教导亚波罗在真理上更加成熟(徒 2:4)。还有,保罗鼓励女人教导其他的女人和孩童(多 2:4)。所以大多数互补主义者都同意女人在一些场合上是可以教导的,但是什么场合就有分歧了。

我们再回到《提摩太前书》2:12。与执事职分不同,有两件事特别涉及女人禁止担任长老职分。把这两处经文放在一起我们,可以看到保罗的意思是女人不应该有长老的职分,她们不应该做牧师。

但是我们想问为什么保罗要禁止女人教导和管辖男人。这个禁令所给出的形式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许多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这仅仅是保罗禁止女人做牧师的另一种说法罢了。但我不这么认为。保罗完全可以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允许女人做牧师、监督和长老”。解经学者认识到某一些话被传达出来的形式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当我们读《提摩太前书》2:12的时候,这里不是直接谈论职分,而是侧重功用:不允许女人教导或者管辖男人。我认为保罗在写这句话的时候,职分并不是他唯一所想的东西,功用也是他看重的东西。实际上,这节经文讲的就是功用,而不是职分。这样的话,许多人把重点放在允许功用,禁止职分上,这就有意思了。

保罗说话的时候几乎可以肯定是有关地方教会这个处境,所以我的观点是,女人在教会里不应该去执行讲道与教导男人的功用。[1]

女人可以在长老的权柄下教导吗?

有些人提议“职分而非功用”,说女人如果在长老的权柄下讲道的话是可以的。这里我们看到一些禁止职分所彰显的一面。这个观点听起来也很有意思。倡导这种观念的人认为他们是在遵守《提摩太前书》2:12,因为女人只是在长老的权柄下讲道。但对我来说,这样的观点会导致一种非常奇怪的逻辑。

举例来说,如果长老允许一个女人在某些时候讲道,换句话说,这种功用本身是被允许的话,那在我看来,长老每周都允许这样的讲道也无可厚非。对于支持这种观点的人来说,《提摩太前书》2:12 也不会被违背,因为女人是在长老的权柄下讲道。这样的理论对某些人来说显得有说服力,但是却违背了保罗的教导。保罗说女人不可以讲道或者管辖男人,但是有些人却说女人只要征得长老的允许就可以这样做。保罗说女人不可以讲道或者管辖男人,但这样解读的话,那些人就把保罗的教导打上折扣。

我们可以继续推演这样的观点。我们设想一下,一个教会的长老允许女人偶尔讲一次道。这个教会的某一个长老有一天如果和一个福音派的女权主义者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讨论。也许这个互补主义者认为他是开放的,因为他允许女人偶尔讲一次道。但是,他不认为女人可以每周都讲道,因为这样做违反了《提摩太前书》2:12 的教导。但这个福音派的女权主义者会怎么回复呢?

我所认识的福音派女权主义者,可能会说觉得这样的做法不让人信服,这只是教会里的男人不肯放权的另一个例子罢了。我认为这个福音派女权主义者的观点是恰当的。有些允许女人讲道的互补主义者可能会想他们是开放的,但从他们的地位上来看,这样的“开放”限制了女人每周讲道的权利。很多女权主义者会认为他们是假装慷慨,实际上还是独揽大权。这样的半成品式的观点,也就是允许女人隔三差五地讲道,毫无用处。我可以预期,我们后来的几代人会看到这种观点的矛盾。

我们再次被提醒,为何《提摩太前书》2:12 指的不只是职分也是功用,这个相当重要。我们可以选择的观点只能是允许或者不允许女人讲道。保罗告诉我们不允许。

唯名论的互补主义者

但这个争论还有另外一面。只解读成职分可能会落入唯名论的误读里。

我再进一步解释一下。在唯名论的解释下,保罗禁止女人有长老或牧师的职分。但那些允许女人讲道的人是单单把神的旨意作为女人不能做长老的根据。为什么神给出女人不可以做长老的命令?他们可能会说这个原因可以追溯到创造,但不管怎样,最终我们还是可以把原因归结为神的旨意。他们这命令背后有关男人女人本质的一致与更深层的逻辑。“唯有职分”的解读解释了为什么女人偶尔讲道没问题,因为女人使用她们的恩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这样的理论当然是有可能是正确的。神作为创造者的权威当然可以成为足够的理由。如果神给出一个命令,即使我们不懂,或者再进一步,这个禁令只是一个禁令,没有深层次的原因,我们都有义务去遵守。

即使这样,历世历代大多数的解经学者和人性观察者都注意到这个命令与男女差异之间的紧密联系。不幸的是有些人在阐明这种差别的时候走得太远了。我们需要摒弃这种过度解读。然而,我们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所在的文化正在把男女之间的差别抹去,让我们中间的很多人不明白男人或女人的意义。

既然现在神学上的溯源在当下很流行,我们不妨也去追溯一下历代教会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当然我不是说全盘接受。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认识到这个命令与男女本质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把我的主要观点再说一遍,以免忘记。我认为在地方教会公共聚集的场合,女人不应该教导或者管辖男人。所以,女人讲道是不被允许的。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长老会议中。当长老们开会的时候,与会人员应该全部是男人。在这样的会议中,长老们做出关于教会治理的决定。长老们有权柄去讲道、教导,也有权柄去决定教会的整体方向。这种限制不是大男子主义或者父权主义,而是为了遵守圣经的教导:行使权柄的应该是男人。

所以当召开长老会议时,却有女人经常性地参加而且给出建议,这是不对的。可能有的时候我们需要有女性在场提出一些意见。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让她们领导,而是让男性更好地作出决定,让他们更有智慧地领导。但这样也是与保罗的教导相悖的,因为有女性在场,她们会与男人一起作为领导作决定。再说一次,这是名义上的互补主义,与让女人偶尔讲道是一样的道理。把女人包括在长老会议里但不称她们为长老,这样做显得聪明,但确实有悖保罗的教导。这些女人是实际上的长老,所以我们不应该认为只要我们不叫她们长老就算是遵守保罗的教导了。

最后的鼓励

像我之前所说的,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写一些新的规条。所以我没有讨论女人该不该在神学院里教书或者在成人主日学里教课,尤其是两种场合都有男人的情况下。但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也应该慎重起见遵守保罗的教导,让男人起领导作用。基督徒也应该区分女人是否可以组织查经和带领敬拜。

女人应该不应该在神学院里讲课是好多宗派所争论的话题。另一些列出的事是在教会的背景下该有的讨论。因为我是浸信会人士,我乐意说教会的长老与会众有最后的定夺权。我们不希望互补主义运动成为那些极端保守派的乐土。我们认识到在这场运动中那些有良知的人会在应用圣经上有异议。因为确实有女人在男女都在场的情况下发表演说的先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加以甄别确实有难处。

我仍然希望互补主义者可以在会众敬拜时什么可以做的议题上达成共识,我们不向文化妥协。保罗不仅仅说女人不可以做长老。他也确实说女人在教会里不应该讲道和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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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没有时间对《提摩太前书》2:11-15 进行彻底的分析。Andreas Kostenberger 和我已经编辑第三版的书籍《教会中的女性:提摩太前书 2:9-15 的解释和应用》( Women in the Church: An 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1 Timothy 2:9–15 )有详细的介绍,这本书中的解释或许详尽无遗。


译:高蒙恩;校:CCL。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Should Women Teach? Thoughts on Function, Office, and 1 Timothy 2:12

作者: Thomas R. Schreiner
2020-06-08
期刊,七十三期,互补主义,女性,长老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