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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想牧养的教会莫过于移民教会了。那时我刚从神学院毕业。如果我可以对我想服事的硅谷教会做个排序,“谷歌教会”会在我的名单中名列前茅。我指的是一个成熟、健康,教会论合乎圣经、长老团队充满活力的教会,如果有这样一个教会的话。我也会喜欢“科技创业教会”,也就是一个允许让我大刀阔斧地塑造教会轮廓的新植堂,我会让它成为所在地区的福音前沿。
你知道什么样的教会会在我的排序列表上垫底吗?移民教会。我认为我刚刚获得的道学硕士学位让我配得上一间“更好的”教会,而回去牧养移民教会的感觉就像加入“雅虎”——一个过时、不理想的组织。
在移民教会服事了12年之后,我意识到刚毕业时的我想法是多么的错误。我很高兴担任了一个华人移民教会的英文堂牧师,而且我学会了爱上服事移民教会。在这里的工作让我很兴奋,现在叫我去牧养任何教会都可以了。
下面我写了我喜欢在移民教会服事的三个原因。我希望你也能在神所设计的地方教会这一“马赛克拼图”中发现其独特的美。
教会的使命是由圣经中的大使命定义的(太28:16-20;徒1:8)。然而,自巴别塔以来,世界就因其不同的语言和民族而四分五裂(创11:6-8)。上帝对人类的不顺从和傲慢/自高自大作出回应,将他们分散在全地,语言的区别使人们更难沟通。这些语言和文化障碍是作为上帝的审判而设立的。它们似乎阻碍了世界福音的传播。但它们也彰显了基督的荣耀[i]。
基督得到荣耀的方式之一是通过移民教会的服事。毕竟,移民教会对某种文化拥有难得的洞察力,比旁人更明白宣教的必要性。我们华人教会利用自己的文化和语言,能够与那些在美国感到格格不入的人群接触。没有什么比和一个让你想到家乡的人一起吃饭和谈话更有意义了。这并不是说教会的生活要建立在相似的生活经历或相同的族群基础上,但是文化和语言的熟练程度通常会消除有效聆听和传讲福音的障碍。我仍然记得,当我的祖父躺在医院里奄奄一息时,我请我们教会的一位长老去探访他。这位长老和我祖父出生在同一个中国省份,因此能够和他沟通、清楚地分享福音。那一天,我祖父悔改了,信靠了主耶稣基督。
更重要的是,一个移民教会也是一个窗口,可以更容易开展在其母国的宣教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以来一直反对和逼迫基督信仰——尽管其政府声称保障宗教自由。在我们教会,去中国宣教的机会比比皆是。许多移民可以轻松地在中国境内旅行和工作,而西方宣教士却很少有这样的机会。我们去那里训练家庭教会牧师不需要翻译,我们也可以向当地宣教士和教会运送他们所需的资源,这一便利打开了许多服事的门。
在中文教会的英文事工好像坐在了中国宣教事工的前排座位上,不仅可以见证,也可以支持这些宣教努力。通过在华人教会中服务讲英语的儿童、青年和成年人,我们给华语堂带去了支持、释放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在我们自己无法接触到的人群中进行事工。
几十年来,福音派人士一直在谴责基督教在美国的衰落。[ii] 此外,文化上对基督教的反对也在稳步增加,清醒的基督徒发现自己被推到了后基督教社会的边缘。
在一个从不认为自己是“道德大多数”的教会中服事,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我们讲中文的会众比我们更明白什么是“寄居的、客旅”(彼前2:11),因为他们目前不在自己的国家。在一个对外来者并不总是友好的社会中,他们基本上处于文化影响的边缘。移民教会很乐意成为处于少数派地位的先知,在生活和教义上与这个世界不同,与之分开。乔治·马斯登(George Marsden)注意到移民中的这种“心理-社会”现象。他写道:“他们的社区强调象征着与更大社区分离的教义和做法。”[iii]由于政治包袱较少,我观察到重生的移民会是美国的好公民。他们会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为自由而战——不是因为这个国家是他们的家,而是因为他们是永恒之城的居民(腓3:20;来13:13-14)。
的确,这不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在一个教会中,挂名的基督徒并非完全没有,但不那么普遍。对于我们华人会众中的许多成员来说,他们都是第一代基督徒。他们很少会有文化上的动机来假装自己是一个基督徒。
这就是为什么让英文堂向华人会众的孩子们传讲福音如此重要。正如卡森(D. A. Carson)所指出的,只需要一代人就可以“假定”大家都相信福音。[iv]但是认真的华人基督徒会觉得存在着非常真实的文化和语言鸿沟。他们不愿意拆散家庭,把孩子送到一个陌生的教会,因此他们非常倚重志同道合的英语事工,让他们与孩子在一间教会里服事,教导他们作为天国子民生活的意义(腓3:20)。
移民教会有独特的优势,也有独特的挑战。例如,华人教会很容易认为有一个英文堂向自己的第二代传福音是理所当然的。由于在向某一特定人群传福音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一些移民教会被正确地指责为以族群为中心。在一个充满了客旅和寄居者的教会中,要保持孤立太容易了。更重要的是,移民教会往往有一个糟糕的教会论,另外,不同场次、不同语言的多个堂会是否可以被看为一个教会,这仍是一个涵待解决的难题。
与其进入移民教会这些有张力的领域,有时似乎更容易出去植堂或加入一个更传统的单一语言教会。然而,移民教会不应该被遗弃在公路和树篱下,它复兴的时机已经成熟。在许多移民教会中,人们对神的话语有着难以置信的渴望。从加尔文到卡森,西方基督教最好学者的精彩中译书籍现在都很容易获得。[vi]看到福音不仅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而且改变几十年来不健康的教会模式,这是一个巨大的喜悦。看到一个教会按照神的话语规范自己的生活,并因此使其团体生活得到前所未有的繁荣,这更是一种喜乐。[vii]
但这种复兴会很缓慢,而且几乎总是必须从内部进行。爱德华兹从北安普顿的牧师职位上遭到解雇后,在马萨诸塞州的斯托克布里奇向殖民者和美国原住民传福音。他认识到,由于语言上的隔阂,有必要建立两个堂会。[viii]但他也让他们保持密切的关系,作为与他所服务的人保持良好关系的一种方式:生活在他们中间,分享他们的日常关切,并以身作则,按照上帝的话语向他们传道。[ix]作为移民教会的英文牧师,必须树立健康的教会实践,在爱和谦卑中服事,坚持传道,并让话语发挥其塑造作用。这需要像清教徒薛伯斯(Richard Sibbes)那样的气质,在不从国教的运动中仍然选择了留在英国国教。[x]我们必须表现出一种毫不妥协的忍耐,并赢得一些人的支持。
在我事奉的早期,我和我们的华语堂长老们一起阅读《健康教会九标志》这本书。一开始,我们的反应是:“我们不知道是否同意所有的九个标志,但是第一个标志似乎是对的。” 从那时起,我们的华语堂和英文堂都努力在讲台上解经式宣讲神的话语。在三十年来都没有信仰告白的情况下,我们先起草了一个英文信仰声明,并将其翻译成中文。经过六年多的讲道和教导,我才被确认并按立为教会的长老。而在过去两年里,我们才开始实施教会成员制。这项工作一直很缓慢。但它也是富有成果的。
牧养一个移民教会既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乐趣。几乎在每一个美国城市,都有这样的教会存在——几乎总是默默无闻的。你是否考虑过与附近的移民教会合作或为其祷告?你有没有考虑过自己去牧养其中一个?移民教会的事工很可能不会获得赞誉,其牧师也不会在更广泛的福音派中暂露头角。但这种劳作是一种喜乐的需要——至少在“各族、各方、各民、各国”(启5:9)最后的聚集之前,我们都需要这样的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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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John Piper, “The Pride of Babel and the Praise of Christ” in Spectacular Sins (Crossway Books, 2008), 65—73.
[ii] David F. Wells, No Place for Truth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3).
[iii] George M. Marsden, Fundamentalism and American Culture, 2nd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04.
[iv] D. A. Carson, Basics for Believers (Baker Books, 1996), 26.
[v] 见本期期刊中司徒仲元所写的《去而复返:离开移民教会后我又回来了》一文。
[vi] 美国麦种传道会就是一个这样的事工。
[vii] 舒马特长老和鲍比·杰米逊对于复兴教会都有精彩的论述。
[viii] 爱德华兹向其中一个教会用英文讲道,在另一个教会借助翻译讲道。我们可以说爱德华兹在某种意义上参与了移民第二代事工。见George M. Marsden, Jonathan Edwards: A Life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3), 392.
[ix] 同上,394.
[x] Mark Dever, “Sibbes and Conformity” in The Affectionate Theology of Richard Sibbes (Reformation Trust Publishing, 2018), 21–42.
译:DeepL;校:SMH。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Why I Love Pastoring the Immigrant Church—And Why You Would, 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