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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如何解释《哥林多前书》第11章中有关女性剪发的经文?
亲爱的九标志,
我所在的宗派对《哥林多前书》11 章中关于“头发”经文的解释是,姊妹不应该剪发(甚至修剪头发),而应该让头发自然地生长。这是对教会成员的一种考验,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姊妹都不能在儿童主日学教书,不能成为有投票权的成员,也不能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参与教会服事。由于我的成长经历,我一直很难把剪了头发的女性看作是真正属灵、敬虔的姊妹(我知道 95% 的教会对《哥林多前书》的解释与我所在宗派不同)。
基督徒应该如何对待这个问题?我很难理解福音派如何在坚持圣经权威的同时将《哥林多前书》11 章仅仅看作是一个文化问题。在反对同性恋、堕胎和其他明显罪的问题上,这难道不会损害我们的立场吗?我想正确看待这个问题,但我开始怀疑我的教会在这个问题上是否错了。
——卢克(Luke)
亲爱的卢克,
我请我以前在神学院的教授、曾经的牧师托马斯·R. 史瑞纳(Thomas R. Schreiner)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就不多说了:
这个问题非常好,因为我们的愿望是(或应该是!)实践圣经中的任何教导。《哥林多前书》11:2-16 清楚地教导了男女之间的角色差异,因此我们看到:
然而,学者们对于这段经文有不同意见,它是否命令女人在敬拜时要戴头巾,还是要求女人不要让头发披散在肩上,而要把头发盘在头上?很少人将这段经文解释为女人不应该剪发。但问题是:我们并不确定保罗在命令女人们做什么!这并不奇怪,因为这段经文是 2,000 年前写的。然而,最合理的观点是戴上某种遮盖物,而不是永不剪发。
我们从中可以学到什么?我想可以这样说:
不过,这段经文的重点不是文化习俗,而是在婚姻中和教会里男性带领的原则。在今天的大多数文化中,妻子是否顺服男性的领导并不取决于她是否戴头巾或如何做头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段经文没有对我们说话,也不是说这段经文在今天没有权威性,因为我们从这些经文中得知,两性之间必须有所区别,教会的带领职分属于男性。
我们可以将保罗关于头巾的指示与他关于圣洁之吻的说法进行比较。信徒之间要以“圣洁的吻”互相问候(罗 16:16;林前 16:20;林后 13:12;帖前 5:26)。今天,我们相互问候时不需要彼此亲吻。当我们热情地彼此问候时,无论拥抱或握手,我们都遵守了这一命令。同样,主也不要求我们复制第一世纪的文化,让女性在教会聚会时戴上头巾。我们需要的是姊妹顺服教会中男性(长老)的带领。
亲爱的九标志,
我正在为能够给会众一个关于长老职分的准确定义而努力,现在面对一个细节问题。我知道大多数长老会教会和一些浸信会教会都会区分教导长老和治理长老,其依据主要是《提摩太前书》5:17。
但我对《提摩太前书》的这种常见解释并不信服,因为我在圣经中看到所有关于长老角色的论述都与教导正确的教义有关,这表明通过教导进行带领应该是每位长老的主要职能。这似乎是“渴慕神”所持的观点,但我没有从狄马可或“九标志”中找到任何澄清这一点的内容。
所有的长老都应该教导吗,还是说他们只需具备教导的能力?
谢谢。
——瑞得(Reed)
亲爱的瑞得,
你说得没错,长老会通常区分教导长老和治理长老。他们有不同的按立程序,拥有不同的权柄。例如,教导长老可以主持圣礼和每周讲道,而治理长老则不能。有人甚至说,这里的差别如此之大,甚至说明长老会事实上把长老变成了两个不同的职位。
我希望浸信会也能做出类似的区分,但我不知道有哪个浸信会这样做了。相反,像我所在的浸信会教会则区分了全职长老/牧师和带职长老/牧师。他们有同样的按立程序。他们拥有同样的正式权力。他们可以做同样的事情。唯一不同的是,一个人从做长老的服事中得到报酬,而另一个人则没有。
我也同意长老的职责以教导为中心。他必须“善于教导”。也就是说,他坚守正确的教义,并能忠实地将教义传给他人。他正确地教导圣经(见我对“善于教导”的解释)。这并不意味着每个长老都要轮流在周日早上讲道。一两个人可能会承担大部分的讲道。其他人会以其他方式在其他场合教导。事实上,长老的大部分教导可能是一对一,或者在其他较小的非正式场合。想想保罗挨家挨户的教导(徒 20:20;不,我不认为那些是以弗所的独立教会或是分堂)。
那么,《提摩太前书》5:17 怎么理解呢?我基本上同意你提到的大卫·马修斯(David Mathis)在“渴慕神”网站上所提的观点。我的一个提醒是,“那(善于)”的意思有可能是“就是”,因此保罗在提到“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时,指的可能就是所有长老。不过我也很乐意说,“那(善于)”指的是长老中的一个小群体,他们特别委身于公开、正式的教导和讲道,因此应当获得报酬。
换句话说,瑞得,不同长老在教会中从事不同服事。他们都能教导。他们都有监督的职能。但吉姆可能非常擅长处理危机情况,斯坦非常擅长对年轻的已婚者进行门训,鲍勃非常擅长向整个教会讲道,菲尔非常擅长帮助长老和教会思考复杂的伦理问题,马克非常擅长医院探访,等等。此外,正是他们在危机情况下的教导、对已婚年轻人的教导、对整个教会的教导、对复杂伦理问题的教导,以及在医院探访中的教导,使他们成为长老,而不是执事。他们的权柄在于他们的教导。
因此,保罗可能是按照马西斯的描述使用“那(善于)”一词。或者,他用“那(善于)”是想说:“你们当中有些人要公开教导整个教会,向他们讲道。你们应该考虑定期付钱让他们做这项工作”。
无论如何,我都很乐意在长老中区分全职长老和带职长老,并同时说所有人都必须善于教导,尽管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会轮流在主日早晨的讲台上讲道。如果一位带职长老的服事(无论以何种形式)显明卓有成效,以至于教会认为值得全时间聘请他来做这项服事时,教会就可以考虑全职聘请他了。
希望这对你有所帮助。
——约拿单·李曼(Jonathan Leeman),托马斯·史瑞纳(Thomas R. Schreiner)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73: Dealing with Cultural Commands in 1 Corinthians 11 . . . Must All Elders Be Teac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