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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众制教会中,我们应该如何从外面聘请新牧师?怎样才能让教会有足够的时间对候选人进行适当的审查?
亲爱的九标志:
我有一个问题是关于长老之间在教义上应该在多大程度上达成一致。我是一位年轻的牧师,所在教会的长老们对预言和方言等属灵恩赐的看法各不相同。这有时会引起一些冲突,特别是在我们教导新约圣经中的某些经文时,以及在鼓励信徒追求一些恩赐的教导上。长老们是否应该在这些问题上达成一致?长老们需要在所谓的“启示性恩赐”上达成多少共识?任何指导都将大有裨益。
——布莱恩(Bryan)
亲爱的布莱恩:
这是一个好问题。让我们先来看看教义分级会诊的框架,然后把这个框架应用到属灵恩赐和长老的问题上。
我在一个无宗派教会服事,教会成员来自不同的宗派背景。我们的长老们在思考教义问题时,可以按照基要问题、重要问题和次要问题这样的三级划分来思考。
一个合乎圣经定义的基督徒必须相信的、没有商量余地的问题是基要问题。基要问题包括三位一体、替代性救赎、得救唯因信心唯靠恩典、圣经的权威、耶稣肉身复活等。一份好的信仰告白将包含这些真理。
重要问题是指那些真诚的、信奉圣经的基督徒可能会有分歧,但地方教会必须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表明立场的问题。洗礼就是一个典型的重要问题:教会应该只为基督徒洗礼,还是也为基督徒的儿女洗礼?你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应上升到救赎真理的高度。作为浸信会基督徒,我相信天堂里会有很多长老会的基督徒。然而,地方教会必须决定是否为婴儿施洗。两者无法并存。
次要问题是指相信圣经的基督徒可以有不同意见,但(理想情况下)仍能在同一教会中保持团契的问题。次要问题可能包括对千禧年的观点或在良心上有争议的问题。
我认为长老们应该在基要问题和重要问题上达成一致。他们必须能够教导正确的教义并驳斥反对者(基要问题),他们应该能够支持地方教会体制方面的实践(重要问题)。教会中有时会因为重要问题而有张力,因为这些问题尚有争议,但教会必须把它们当作答案明确的问题来对待。由于这种张力,在支持教会在重要教义上的立场时长老们需要保持一致。否则,成员们就会从长老那里得到混杂的信息,从而可能导致混乱和分裂。
在这些分类的基础上,让我们回到你关于预言和方言的问题上。这是基要问题、重要问题还是次要问题?我认为预言和方言所面临的挑战是,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重要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次要问题。
想象一下,三个教会成员在喝咖啡时讨论说方言的问题。一位成员认为这种恩赐已经停止了。另一位成员原则上相信神今天会赐给人方言的恩赐,但实际上她对身边有人说方言感到不自在,甚至有点怀疑。第三位成员声称自己经常说方言,并为其他两位成员错过了这样的祝福而感到遗憾。
这样的假设性对话让我觉得这是次要问题。这三个基督徒可以辩论这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个人应用,但仍然可以在地方教会中一起团契。我认为,在喝咖啡交谈的层面上,这三个教会成员甚至可以是长老,而问题仍然是次要问题。
然而,当这三位成员离开咖啡馆,在周日早上去教会时,这个问题就突然变成了重要问题。该教会是否会在聚会敬拜中为说方言和讲预言提供机会和时间?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重要问题。答案会影响教会的实践,就像婴儿洗礼与信而受洗、互补论与平权主义的问题一样。
布莱恩,我猜你的教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实践方式。你们的长老需要团结且合一,支持你们教会在聚会敬拜中包括或不包括方言和预言的做法。
但方言和预言还涉及另一个重要问题。长老们在牧养教会时将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长老和牧师在看顾会众的过程中向他们说预言可以吗?如果一位圣灵恩赐持续论长老给了成员一个预言,但下一位圣灵恩赐终止论长老却劝阻成员不要认真对待预言,该怎么办?或者,如果一位成员声称收到了神的信息,并把它带给了长老,那么长老们在回应时会给这个信息多大的分量呢?
所以,回答你最初的问题:长老们需要在多大程度上就启示性恩赐达成共识?最起码,需要有足够的共识,以便在教会的主日敬拜——可能也包括其他聚会,如小组和祷告会——以及在长老们的牧养中产生出一致的实践。理想的情况是,越合一越好。
当长老们对启示性恩赐在教会中的功能达成一致时,他们就能更好地处理有关这一主题的教导。因此,当我在教会教导恩赐时,我可以这样说:“预言和方言是真基督徒存在分歧的问题。在我们教会,人们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但在我们的敬拜中,我们不公开使用方言或预言,我们也不相信在归信后还需要寻求第二次圣灵的洗。”有了这些注意事项,我也可以自由地说:“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的立场,但你们要知道我的观点并不是教会的官方立场。”一旦在方言和预言作为一个重要问题上,你们的长老有了更大的合一,那他们也会更清楚地知道如何就这一主题进行教导。
愿主赐给你们智慧、合一和谦卑,让你们的长老团队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再说一句鼓励的话,我发现就这些问题进行辩论并达成一致的认识,不仅使教会更加清晰,也帮助长老们在思想的深度和彼此以恩慈相待方面成长。
——杰拉米·莱尼(Jeramie Rinne)
亲爱的九标志:
在会众治理的教会中,从教会之外聘请新牧师的程序是什么? 具体来说,如何给会众时间以便能够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对候选人作出评估,特别考虑到候选人需要收入(不能无偿来教会试用),也没有很多时间等待聘用决定。
——特雷弗(Trevor)
亲爱的特雷弗:
虽然圣经没有为我们提供聘用牧师的具体指导,但我们确实可以找到圣经中的原则,这些原则有助于为教会如何进行这项工作提供智慧。教会的现任长老团受托担任教会的属灵监督(提前 5:17;来 13:17)。他们有责任带领会众聘用新牧师。会众最终要对他们在教会中所接受的教导负责(加 1:6-9),因此牧师应该由会众投票任命。
提名牧师的过程应该包括长老们对候选人的审查和提名,以及会众的最终批准。有鉴于此,在提名牧师(无论他来自教会内部还是外部)时,教会的长老们似乎应该给会众一段时间评估这个提名,然后再进行投票。
我建议教会在其章程和细则中约定这一程序。在我所在的教会,我们的章程规定,从长老提名到会众投票之间必须至少有八周的时间。这为会众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考虑这样一个重要的决定。
如果这位提名的牧师是从教会之外来的,那么我们希望利用这八周的时间帮助会众了解他。我们会请受到提名的牧师来讲道,让会众有机会听他讲道。我们还希望会众能听到他的见证,并有时间直接向他提问。我们会安排一次特别的会员大会,在会上进行“问答”。此外,我们还会告诉会众,如果他们对被提名人有任何问题或顾虑,都可以来与其中一位长老交流。这八周的时间为会众做出明智的决定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同时也让招聘过程以合理的速度向前推进。
——戴夫·罗素(Dave Russell)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88: Must Elders Agree on Tongues & Prophecy? . . . How Can We Wisely Hire a Pastor from Outside the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