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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肤色对,文化错》,布莱恩·洛里茨 著

布莱恩·洛里茨(Bryan Lorrits)著《肤色对,文化错:种族多元化组织所需的领袖类型》(Right Color,Wrong Culture: The Type of Leader Your Organization Needs to Become Multiethnic)。慕迪出版社,2014 年。208 页。

这里有三个简单的问题要问你:

  • 你们教会所在地区的人口结构如何?
  • 你们教会的人口结构如何?
  • 你们长老团队的人口结构如何?

这几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有本质上的不同?如果有,那么《肤色对,文化错》可能是一本适合你阅读的好书。布莱恩·洛里茨写了一本引人入胜的“领袖寓言”,帮助教会带领人思考如何对种族现实更加敏感从而更好地牧养他们的教会。

我们为什么要在意这个话题?洛里茨写道,遗憾的是在美国只有 2.5% 的教会是种族多元化的教会(定义:任一种族的人在教会所占比例不超过 80%)。虽然目前白人在美国约占 80%,但鉴于移民、少数族群出生率提高等因素,预计到 2050 年美国将成为少数族群占多数的国家。因此,我们应该培养欢迎不同族群之人的教会,为即将到来的多元化做好准备。

洛里茨的主要论点是,根据一个人与其他种族的关系可以将人分为三类:

  • C1:来自某一种族但被另一种族同化的人(如《使徒行传》第 6 章中希腊化的犹太人,或在洛里茨的另一个例子中,电视剧《贝莱尔的新鲜王子》中的卡尔顿·班克斯)。
  • C3:文化上不灵活的人(如法利赛人或阿尔·夏普顿(Al Sharpton,一个非裔美国人,浸信会牧师,民权运动、社会正义运动家,电台及电视节目主持人。他的社会言论常引起争议,反对者认为他煽动黑人种族主义。——译注))
  • C2:文化上灵活、适应性强,但没有种族歧义或敌意的人(如《哥林多前书》第 9 章中保罗谈到的“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或丹泽尔·华盛顿(Denzel Washington,美国男演员、电影导演和电影监制——译注))。

洛里茨指出,每种类型的人都可以成为教会中的领袖,但“如果任何组织想要成为种族多元化的组织,那么‘最高层’就必须有一位‘C2’型领袖。”否则,C1 领袖将无法领导本民族的人,C3 领袖无法领导其他民族的人。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本书以故事的形式编排对读者来说很有趣,有助于以非论辩的方式表达洛里茨的观点。这是一本好书。

其次,故事的主人公彼得是一位非裔美国顾问和前牧师。他也是一个大胆、善于处理种族问题的好榜样。他代表了一个有益的“第三条道路”,因为很多人都会犯极端主义的错误:要么完全不参与,要么过于好战。

第三,洛里茨在全书中对白人特权进行了出色的处理,这很有帮助,也很有启发性。在其中一节中,他写道(用主人公彼得的话来说):

我相信大多数白人都不认为自己是白人。这在我们的社会中是一个巨大的断层,因为少数种族的人总是与他们的种族保持一致,而你却与你的种族格格不入。这就好比我向你指出你有两只胳膊。你会耸耸肩,好像在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不认为自己有两只胳膊,也不认为自己是白人。但现在想象一下,我只有一只胳膊,而且在一个双臂社会里,我不断就我的与众不同之处受到提醒。如果我们要和睦相处,你就必须理解我只有一只胳膊的生活。这就是白人和少数族群之间的隔阂。我们生活在白人的世界里,可以说是一个双臂社会,但我们少数族裔只有一只手臂。与白人兄弟姐妹相比,有时少数族裔的生活让人觉得自己是个残疾人。(159 页)

第四,洛里茨 C1 到 C3 的网格也很有帮助。它有助于考虑不同类型的人,以及为什么他们可能更适合或不太适合担任教会领袖。它也有助于理解教会成员和建立合一;例如,如果是由 C2 而不是C3 这样的人讲一个种族笑话,少数族群的人受到的冒犯就会少一些。

第五,在国际教会的环境中,决定因素可能不是种族而是社会经济背景或公民身份,在这种环境中,网格也很有用。例如在迪拜,美国人或西方人很容易不分种族地处在一起,但美国亚裔却很难与马来西亚华人或菲律宾人轻松相处。

我的主要顾虑

尽管C1 到 C3 的网格是有用的,但不应该把它看作是挑选教会领袖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某些地方,洛里茨的网格有点过于武断,认为带领人在这个网格中的位置胜过了其他考量因素(如他们的讲道、他们如何爱他人、他们是否体现出成果等)。我建议这个网格应该是众多考虑因素的其中之一。例如,我能想到一个人可能是 C3 类型,他来到了一个种族多元化的环境,由于他对人普遍怀有深厚的爱,那么在种族多元化教会中他也会成为一位出色的牧师。

这个网格也有点简单化,不过这可能只是为了解释洛里茨有帮助性的观点。例如,C2 可能是一个区间,有些人或多或少能够与他人产生共鸣。因此,我不希望一个 C2 的人因为自己是 C2 而沾沾自喜,但我们应该希望所有人都能在爱与自己不同之人的能力上不断成长,原因很简单——他们因福音而联合在一起。

更多想法

洛里茨的这本书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想法,供我们今后思考。

长老

我建议,在一间希望成为种族多元化教会的长老团队中,大多数长老应该是 C2,或者积极希望更多成为 C2(洛里茨教会领导团队的每个成员都是 C2)。长老需要成为牧人,看顾羊群,热心服事他们(彼前 5)——如果我们在文化上缺乏灵活性,就很难做到这一点。当然,一个人是否是 C2 不应该是唯一的考量因素,而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在我自己的会众中,我们希望看到那些已经证明自己能够照顾不同人群——无论是不同种族、不同社会经济背景,还是不同生活状况(如单身、已婚、家庭)——的人成为长老。

平权行动

洛里茨还介绍了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是指采取积极举措,增加少数族裔或妇女在就业、就学、商业、文化领域中当前不足的代表性;其他因素包括肤色、宗教、国族出身。——译注)在教会中的概念,这值得我们思考。平权行动在政治上可能是一个情绪化的问题,但我们需要把政治上可能有意义或没意义的事与我们在教会中应该考虑的事情区分开来。

考虑一下《提摩太前书》第 3 章中(长老的)资质条件;这并没有说在每项资格条件上长老必须与所有同辈相比都是绝对的最好。实际上当我们在教会中确认长老时,我们并没有在长老候选人之间相互做比较。相反我们问的是这个人是否符合圣经中的资格要求。换句话说,我们不是把资格看作一个评分表,好像长老头衔属于分数最高的人。比如在棒球比赛中,我们可能会把 MVP 奖颁给 OPS(击球率和上垒率的组合)最高的球员。相反我们将资格视为可以或者不可以的考虑因素,就好像移民局考虑某人是否能够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例如,是否年满 18 岁,是否能够读、写、说英语等)一样。

因此在确认长老时,如果有多个潜在合乎资质的人选,主动考虑那些合乎资质但来自代表性不足之少数群体中的人可能会带来帮助。也许他们的领导才能不如其他人明显,因为在他们的文化中,发挥领导才能的方式与主流文化不同。或者让他们加入长老团队可以帮助长老知道如何更好地照顾来自该少数群体的成员。

在这方面,只注重自己“宣讲圣道”可能不够。因为这意味着你满足了一个前提条件——你持有的是一个文化中立的视角。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让别人来挑战你是很有帮助的。例如,在《加拉太书》中,当彼得停止与外邦人一同用餐时,他可能并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的,直到保罗反对他。

对于主流文化中的人

阅读这本书,因为它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少数族群,以及如何关爱他们。

给少数群体文化中的人

阅读这本书,你也可以思考如何更好地关爱他人。例如:

  • 如果你是 C3 ,请思考如何学习和其他少数族群或主流文化中的人建立关系。
  • 如果你是 C2 ,请思考如何在关爱与你不同之人方面继续成长,并省察自己是否曾忽视少数群体。
  • 如果你是 C1 ,请思考怎么更好地服事你自己族群的人。
  • 思考一下,尽管你可能是少数群体但你本质上可能是主流群体文化的一部分(例如,迪拜的西方人在数量上是少数群体,但他们在教会中享有与典型的主流群体文化相关的特权)。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Book Review: Right Color, Wrong Culture, by Bryan Loritts

作者: Sam Lam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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