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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确定提摩太前书 3 章和提多书 1 章中的长老资格列表是详尽无遗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无可指责意味着满足两个列表中的每一项资格条件。
然而,由于这些列表各不相同(甚至不包括加拉太书5章中所有的圣灵果子),我们更明智的结论是,这些列表想要列出的是有代表性的条目,而不是详尽无遗的,所以我们可能不应该限定性地使用这些清单。那么,无可指责可能就不只是要满足在这些美德列表中的各条而已。不过,满足这些条目也是必不可少的。
可以说,无可指责是关乎长老的所有资格最为综合的一条,因此也必须进行更综合的定义。一个好的讨论起点或许是说,它意味着不受任何批评或指控的可能性。如果这些批评或指控是真的,那么,这个人要么会因为错误的信念,不良的品格,或有罪的外在行为而失去职分的资格;要么他对耶稣的个人认信和悔改的真实性也会受到质疑。“无可指责”当然不是说他没有罪,但他的榜样不应当招致毁谤,破坏他公开事奉或是他所服事教会的见证。
当然,“如果这些批评或指控是真的”这个条件很重要。毕竟,无论是全职还是带职长老,都是各种不公正批评的目标。他们职分的公开性质和道德权柄不可避免地会招致各方面的不满。如果定义得太马虎或太宽泛,这条长老资格的综合性要求就会被当作武器,成为借个性、观点、道德和教义上的差异而开除长老的万能理由。
我们不要忘记,耶稣自己也受到了指责。因此,在基督徒的生活和事奉中,承受应有的指责是有必要的,同时要以无可指责的态度、举止和行为来承受这种不公正的指责。
长老受到了指责,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不再是无可指责的。教会的成员,甚至大多数成员,都可能错误地批评和毁谤长老。因此,指责的理由必须是严肃、明确、外显、经过核实的,并且符合圣经。
我们也可以说,无可指责意味着没有任何明显的性格缺陷或经过核实的外在行为,如果把这些公开的话,会败坏福音真理或教会圣洁的名声。一位长老的品格和行为不能明显或持续地与他的认信或对信仰的宣讲相矛盾。当你想到他时,不会立刻想到明显的性格缺陷。
也许我们可能不喜欢他的个性,也不认同他的交流方式。我们可能会讨厌他的责备或对他的纠正感到恼怒。但那样的话错的是我们,不是他。
译校:无声宏扬。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What Does Being "Above Reproach" M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