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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九标志:
你能帮我厘清如果我们出借或者出租教会场地设施给其他信仰团体——包括宗教团体或者非宗教团体,可能会有哪些后果吗?——埃里克(Eric)
埃里克,
我认为这里至少有这么几个问题需要我们的考量:
场地的问题。在救赎历史里,今天并没有像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一样存在神圣的场所(在地理位置上),教会建筑不再是被分别为圣出来归于神且不可挪作他用的。耶稣降生于马厩里,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把你们的场地在平日当做一个牛棚使用。这意味着并没有绝对的一套规定该如何使用你们的教会。你的问题隶属于智慧的范畴。
容忍还是支持。可能很快就有人抛出宗教自由的争论:如果基督徒期望有场地可以聚集,我们也应该给予其他信仰团体同样的特权。如果你是民事政府的话,这样说就是对的,但可惜你并不是。你的职责和民事政府是不同的。当然,我认为教会应该允许其他信仰团体拥有场地,但是在允许和支持他们之间是有界限的。基督徒不应该支持一个假宗教。你需要问自己的是,出借场地在何种程度上资助了假宗教?对这个问题我不期望有个清晰的解答,但却很值得一问。
混淆福音。另外你要提防的是,使成员和教会外面的人错误理解基督教福音的排他性。除了基督,没有其他合理的方式可以与神恢复关系。跨信仰合作的危险之处在于可能间接透过这种合作在其他方面进行交流。有意思的是,相较于和非基督教团体的合作,我甚至可能会更紧张跟一个自由主义的、拒绝福音的“基督徒”团体合作。一个敌基督比一个彻底拒绝基督的人更加危险。
开创法律先例。 在当今的法律环境里,应该时刻意识到当你开始对这个团体说“是”却对那个团体说“否”时,你在开始一个什么样的先例?如果有朝一日,你被要求在法庭上就你对某团体说“否”的理由做辩护,你能否证明自己有清晰明确、始终贯彻到底的标准吗?
人类的共同利益?我所使用的一个标准是,该团体是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还是针对他们假敬拜的特殊需要而使用教会。因此我可能会很乐意把场地租给一个需要地方来安排赈灾包裹的印度组织,但如果现在这个印度组织为了庆祝他们的宗教节日而要求使用我们的教会来用餐,我可能就不会把场地租给他们了。在同性婚姻时代之前,我可能会把教会租给非基督徒举办婚礼。但是现在考虑到同性婚姻以及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先例的可能性(上一个观点),我可能就不会把教会租给任何成员以外的婚礼使用。(顺便一提,我深信同性婚姻在其特殊的结构上是一种假敬拜形式)
回到前面我所提到的,你的问题需要审慎判断。在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你们的带领者考虑某个特殊请求时,我祈求神能够赐给他们智慧做出明智的决定。
亲爱的九标志:
目前我们教会正在评估长老候选人。虽然这些人符合新约长老的资格,却都面临着一个挑战——家庭与服事之间的冲突。许多人需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基本上感到时间不够用。他们想要更多地服侍教会,但同时也要满足家庭的需要。长老可不可以在某个时期不服事(譬如说照顾孩子),但是仍然能够被提名为长老吗?还是我们应该考虑等到更恰当的时机再提名他?
山姆
山姆,
谢谢你的问题。对于一个拥有4个10岁以下女儿的父亲来说,对这个问题我深有同感!我有几个想法。首先,我们不想提名那些只是符合资格的人作长老,而是那些不仅符合资格且年长的人作长老。所以如果你现在考虑的是一个符合资格且年长的人,那么很明显的,他不会太过忙碌!如果他还年轻,那么很明显的,他会非常忙碌。
但是你问到让他做长老难道不会使他更加忙碌吗?并非一定如此。诚然,他需要每个月增加一至两次的长老会议。并且成为长老意味着他可能会从成员那得到更多需要关怀的请求。但是他不必答应所有的请求。所以最低限度的问题是,他们夫妻是否能够接受每个月增加几次会议的安排?从这开始。
其次,一个人不能为了成为长老而牺牲他的家庭。如果这么做了,他就不再符合长老的要求了(见提前3:4-5)。所以让我直接回答你的问题,是的,确实会有段时期一个人不应该正式担任长老的职位。避开那段时期反而会使他在人生余下数十年里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长老。
2009年,当我身兼工作,照顾孩子,担任长老,读博,基本上感觉快被所有这些事情压垮之时,狄马可给了我一个免费通行证,让我从长老的职位上暂退下来,我很难向你说清这给我卸下了多么大的重担!“约拿单,你还有余生的时间可以做长老。现在暂停长老的职位来照顾妻子和孩子,会使你以后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长老。”听到这句话时我真是松了一口气!也许你现在所考虑的弟兄可以成为长老。也许他们正需要你的鼓励,让他们先专心做个好丈夫、好爸爸,与此同时仍然继续尽其所能的去爱和服侍教会。
亲爱的九标志:
我牧养这间教会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与英国许多福音派非国教教会一样,多年来这间教会一直实行开放式主餐和成员制。对于我们过渡到封闭式圣餐你有何建议?我努力使成员制在功能上发挥真正的作用,但开放式主餐使我的努力收效甚微。
与此话题相关,哪些服侍仅限成员参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以来到我们教会,参与到许多服侍当中,无需加入成员就可以定期领受圣餐。目前来说只有成员可以担任教导和执事这两项职位。
谢谢。
—大卫,来自贝尔法斯特
大卫,
我要澄清一点,我们教会采用的是“半封闭式主餐”(Close Communion),并非“封闭式主餐”(Closed Communion)。我们认为一个人不需要成为这间教会的成员才能领主餐。更确切地说,我们保护主餐的方式是让所有属于某个传讲福音且声誉良好的教会的成员参与主餐。
尽管如此,确实我认为即使以你们目前的结构,仍然能够找到使成员制变得更加有意义的方式。主要是通过(i)找到其他特别的方式来识别成员,(ii)某些活动仅限成员参与,(iii)把主要的教牧关怀集中在成员身上,(iv)实行教会纪律
通过所有这些方式或者更多的方式,我们尝试着使成员制发挥其意义,我认为你们也可以这么做。
亲爱的九标志:
你们以及其他志同道合的教会,对那些同时也是某个“秘密团体”一员的成员,譬如共济会,是如何处理的? 由于诸多顾虑,对这个问题我们一直很纠结。
——乔尔
乔尔,
多年来,可能已经有人问过我不下6次关于共济会的问题,由于我从来没有研究过共济会,所以一直不确定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就我所知的,请允许我说几件事。首先,基督徒不会生活在黑暗里,乃在光明中。所以如果一个人生活的一部分是完全隔绝,不让人看见的话,他或她就处于危险的处境。这是所有“秘密团体”的通病。
其次,基督徒决不能参与或者支持任何假敬拜,据我所知,共济会在兄弟般的社交俱乐部或慈善俱乐部和自然神论的,甚至是类似神秘的宗教组织两者之间摇摆不定,而这取决于你在其中的深入程度。我曾经有机会和一个老人聊天,他在奇克菲力(Chic Filet)卖小玩意给共济会。作为一个浸信会成员,他试图说服我那只是一个社交俱乐部,在那里对神持不同看法的人仍然可以为社区的福利而共同努力,基本上与一个匿名戒毒会所做的相同。无论你怎么想,可以确定的是多年来清教徒,罗马天主教以及正教团体都反对共济会是有其原因的。尽我所知的来说,在共济会里不同的声音,不同的派别代表不同的观点;这很难弄清楚;但是对基督徒来说那绝不是个安全的地方。
然而这给了我一次机会来说清楚牧师所需要的一个中间类别,所以我选择公开地来回答你的问题(尽管我很无知!)。你们教会的成员至少可能会加入三种不同的组织:禁止的,允许的,以及有争议的(我的中间类别)。前面两种类别很简单。如果你们教会的成员加入了我所谓的“禁止的”组织(譬如三K党),并且拒绝在加入后放弃那个成员身份,那么应该将他们逐出教会。我想无需就一个“允许的”组织做过多解释(例如足球俱乐部)。难点在于“有争议的”中间类别。这包括了传销组织和共济会的所有组织。一个人在这种组织里的成员身份可能表明他有罪,但也可能那仅仅表明他的无知和不成熟。这很难分辨,因为不太清楚这个组织的本质,而且成为其中的一员也可以说仅仅是为了其“好的”理由而已。
现在,任何对共济会有更深了解的人都可以自由地下结论说共济会属于第一种“禁止的”类别。我很乐意受指教。但是直到我被真正说服为止,我还是会把它归类为更加危险的“有争议的”类别。甚至我会称它为“非常值得怀疑的”类别。因为我愿意相信那位在奇克菲力卖小玩意,能够说清楚福音的老人是个基督徒,没有参与共济会任何有神秘宗教元素的活动;所以我会说至少在一段时间里,他所需要的是门训关系而不是惩戒。而对任何一个在有争议的组织里的教会成员,我想让他们每周坐在教会里,聆听内容丰富的,释经式的,以福音为中心的讲道。我想让他或者他们能够花几年的时间来观察那些喜爱福音的初信者,在他们身边不断成长,爱他们就像基督爱教会一样(见约13:34-35)。有了这些亲身经历,品尝到福音教导的滋味,在福音里建立起来的友谊,让我们拭目以待他们会如何对待他们所参与的有争议性的组织。
有两点提醒:第一,假设有些人是不受教的信徒。如果我确信他们一直参与或者支持任何形式的假敬拜,那么需要对他启动惩戒程序。
第二,就像其他问我这个问题的人一样,假设你是一间古老教会的新牧师,几年来你看着讲台下的众人,突然发现有许多长辈原来是共济会的。如果你是这种情况,那你就得从门训关系开始,而不是惩戒。然而,如果一个共济会成员想要加入我们这个实行有效成员制的教会,我可能会告诉他,在那样的一个秘密组织里会阻挡他履行我们教会的盟约,而这盟约要求我们一切透明,生活在光明之中。所以他不能加入我们教会。
这是我针对你的简短问题所作的详细回答。我盼望这些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译:傅惠娟;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17: Renting Out Church Facilities; Too Busy to Elder; Transitioning to Closed Communion; Problems with Secret Socie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