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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执事的资格和责任

谁可以成为执事?圣经中执事的主要职责是做些什么呢?

圣经中的两个职分:长老和执事

对比一下长老和执事的职分将有助于我们回答这些问题。教会中最重要的属灵领袖是长老,他们在新约中也被称为监督或牧师。长老教导和传讲上帝的道,看顾和牧养会众的灵魂(弗 4:11;提前 3:2, 5:17;多 1:9;来 13:17)。执事同样对地方教会的生命和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两者的职责分工不尽相同。圣经中执事的责任是为教会提供物质和行政方面的帮助,从而使长老可以专注于他们的主要使命。

长老和执事的不同分工是基于《使徒行传》6章1-6节的模式。使徒们的主要呼召是“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4节),于是另外七个人被选立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从而能令使徒们专心继续他们的工作。

这样的分工与我们所见的长老和执事之间的职责差异相似。像使徒那样,长老的主要任务是传讲神的话。同时,像那被拣选的七人,执事服事会众,满足教会的各样实际需要。

执事的资格

圣经中唯一一处提及执事资格的经文是《提摩太前书》3:8-13。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对执事提出了一系列正式但并不是详尽无遗的要求。

《提摩太前书》3 章对执事和长老/监督的资格要求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和对长老的要求一样,执事不能醉酒(3节),不贪不义之财(3节),无可指责(2节;多1:6),只作一个妇女的丈夫(2节),好好管理自己的儿女和自己的家(4-5节)。更进一步说,评估执事人选最核心的标准是他的品格:执事必须成熟而无可指摘。长老与执事最大的差异在于恩赐与呼召不同,而不是品行有高下。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章8-12节对执事资格列出了九项要求。

  1. 端庄(8节):端庄一词常被用来描述光荣的、可敬的、受尊崇的,配得的,与《提摩太前书》3章2节中要求长老“端正”的一词十分类似。
  2. 不一口两舌(8节):一口两舌的人会对某些人这么说,对另外一些人那么说,或是常常搬弄是非。他们是虚伪的两面派。他们的言语不值得信任,自身的为人也就没有信誉可言了。
  3. 不好喝酒(8节):有酒瘾或好喝酒的人不能成为执事。这样的人缺乏自制与自律。
  4. 不贪不义之财(8节):如果一个人贪财,就不能作执事,因为执事常常需要处理教会的财务。
  5. 信仰和生命坚固(9节):保罗指出,执事必须“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保罗所说“真道的奥秘”就是福音(提前3:16)。由此可见,执事需要固守纯正的福音不动摇。除了信仰坚定之外,这项要求还指出执事必须“存清洁的良心”持守真道,这意味着他行事为人必须与他的信仰相称。
  6. 无可指责:保罗写到执事“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10节)“无可指责”泛指一个人的整体品格。尽管保罗没有具体指出执事需要受怎样的试验,但教会至少需要了解执事人选的个人背景、声誉和神学立场,评估他在道德、灵性和神学上的成熟度,也要考量他在教会服事的一贯表现。
  7. 敬虔的妻子(11节):对11节究竟指的是执事的妻子还是女执事一直存在争议。为了讨论的缘故,我们假定这节针对的是执事的妻子。依据保罗,执事的妻子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11节)。像她丈夫一样,她必须庄重、值得尊敬。此外,她必须不说谗言,也不四处散布闲言碎语。执事的妻子必须谨守节制。她必须有好的判断,也远避可能引发错误判断的事件。最后,她必须“凡事忠心”(提前5:10)。这条对执事妻子的普遍要求,与对长老(提前3:2;多1:6)和执事(提前3:10)“无可指责”的要求十分相似。
  8.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12节):对这节难解经文的最佳解释是,这里所说的是丈夫对自己的妻子忠诚,执事必须是“只有一个女人的男人”。这意味着,在他生命中,他只与自己的妻子在身体和情感上拥有亲密的关系。
  9. 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12节):执事必须是他妻子和孩子的属灵领袖。

总而言之,圣经对长老的道德要求,即使没有提及执事,这要求也适用于执事。反之,对执事的道德要求,也同样适用于长老。举例来说,执事不能一口两舌(8节),保罗并没有对长老提这个要求,但毫无疑问,长老也不能,因为保罗说过,长老必须“无可指责”,这当然包括了不能一口两舌。

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圣经对执事和长老的要求是不同的,因为它或许着重于某个特定可以帮助长老和执事履行职责的品格,或是保罗写信的对象(比方说,以弗所)存在某个问题。思考一下执事的责任,会让我们更明白。

执事的责任

在现代教会忽略长老职分的同时,对执事这一职分的误解也是屡见不鲜。依据新约,执事的角色主要是仆人。教会需要执事提供行政和物质方面的支持,从而使长老可以专心祈祷,并传讲上帝的话。

新约有关执事角色的信息不多。《提摩太前书》3章8-12节对执事的要求集中在品格和家庭生活。但是,如果对比一下执事和长老的要求,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执事责任的线索,因为虽然圣经对执事和长老的要求十分相似,但也有一些明显的不同。

最明显的差异可能就是执事不需要“善于教导”(提前3:2)。圣经要求执事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但并不要求执事教导真理(提前3:9),这也意味着执事在教会不具有正式教导的职分。

像长老一样,执事也必须好好管理自己的儿女和自己的家(提前3:4,12)。但在提到执事时,保罗省略了他对管理家庭与照管教会之间联系的阐述(提前3:5),他这样省略的最大可能是,执事在教会中没有支配和领导的权柄,这职分是属于长老的。

尽管保罗指出一个人必须要先受试验,才能成为执事(提前3:10),但并没有要求执事不能是新信主的。保罗曾指出,如果长老是初入教的,他可能“自高自大”。这个不同可能暗示出,长老因为担任教会的领袖,较之担任仆人角色的执事,更容易陷入骄傲的罪。此外,“监督”的称谓包含着照看全会众属灵状况的意思,而“执事”的称呼更像是以服务为导向的事奉。

我们除了在长老和执事资格的差异中瞥见部分执事的责任,圣经并没有清楚指出执事的职责。然而,如果依照《使徒行传》6章设立的使徒和七人的模式,执事应被视为教会的仆人,竭力满足教会的各样需要,从而使长老能够完成上帝对他们牧养和教导会众的呼召。如同使徒将管理的责任委派给选立的七人,长老也应该将工作分派给执事,从而长老可以专注于祈祷传道。综上所述,每个当地教会可以依照自身的需要,自行决定执事的职责。

在现今的教会,执事可以负责哪些工作呢?基本上,除了与讲道和牧养教会相关的事外,执事可以负责其他的任何事项,包括:

  • 场地管理:执事可以负责管理教会的财产,包括预备敬拜的场所,清洁打扫,以及其他确保教会正常运作的工作。
  • 慈善救济:就像《使徒行传》6章1-6节中照顾寡妇,执事可以参与管理善款和其他救济,帮助有需要的人。
  • 教会财务:在长老对教会的财务进行监管时(徒11:30),最好由执事处理日常的财务工作,包括收取清点奉献,进行财务记录等等。
  • 聚会招待:执事可以负责分发教会通知,引导会众就坐,预备圣餐。
  • 行政事务:执事应该帮助教会处理各种事宜,从而使长老专心教导和牧养教会。

结论

圣经对长老的要求是教导和领导教会,执事的职责更以服务教会为主,致力于满足教会在物质和日常事务方面的需要。这样,执事就帮助了长老可以专注于牧养会众的属灵需要。

虽然执事不是教会的属灵领袖,但是他们的品格同样至关重要,所以教会需要根据《提摩太前书》3章列出的要求对执事进行评估,并确保他们符合这些圣经要求。


翻译:季方。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 The Biblical Qualifications and Responsi bilities of Deacons.

作者: Benjamin Merkle
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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